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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留柱:非法集资,欲说还休(二)

2021-05-30 16:48:50  来源: 红歌会网   作者:任留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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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一篇发过之后,总觉得言尤未尽,不得不说。

  自2014年底发生的来自民间的金融风暴,至今已经七年了,尚未消停。这中间发生的原因,经验教训等等,不可不总结一下,以免今后再度发生。

  我上篇说过,这次差点酿成全民参与的浩大运动。这是因为,在2014年底发生的这件事,是坏事也是好事,如果再继续晚几年发生,那就不是3.2亿人的事了。

  那么,这究竟是一件什么性质的事?能不能杜绝发生?

  担保公司,其性质本来是为银行做担保,向企业投资的。由于银行贷款的手续严格、复杂且周期旷日持久,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担保公司就想到了向社会集资,向企业投资。且没有人监管。

  所谓担保公司,实际上是什么也没有,他的所谓担保,实际上是一句空话,所以在第一批整顿的时候,这样的公司被整顿掉了一部分。后来,实体公司,也就是以房地产为龙头的主要企业老板就直接上手,非法集资了。我上篇说过,所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有其合理性。即一个企业,由于上项目而缺乏资金,利用群众手中的闲钱,把项目搞成,然后还钱了事。但是事情不是这样,往往是集资开始之后,刹不住车,来者不拒,多多益善。这个项目够用了,再想下一个项目;或者把钱借给别人吃高息。这样就要出问题了,这是一个方面。

  作为政府方面,是在宏观调控方面出了问题。试想,房地产行业,这么大的一个行业,怎么能放任自流呢?这也给市场经济敲响了一次警钟。一个城市,有多少人口,需要多少房子,加上城镇化的需要,外来的人口有多少,开发商并不知道,而政府是应该心里有数的。但是,据说我们现在的楼盘规模,早已经大大的过剩,而且是严重过剩。这是为什么?

  过去有个名词叫做“卖地财政”。即有些不发达的城市,是靠卖地在发工资。我就不明白了,我们卖地的钱是用来干什么的?

  1997年香港回归的时候,看到过一个报道,即香港总督将香港的卖地款移交给了当时的我国外交部长钱其琛。我太惊讶了!原来人家的卖地款都在那里放着,没有使用啊!是的,专款专用,将来将土地赎回的时候,还应该用这笔款赎回。那么,我们这里的卖地款是怎么处理的?不得而知。

  一个已发生的事实是,当房子基本饱和之后,还在那里“招拍挂”卖地。一边是卖地,一边是银行不向房地产贷款,而房地产的高额利润又吸引着开发商投资。怎么办?现有的一点自有资金投进去之后,后续资金就成了问题。开始是卖楼花,后来就向社会集资,由于买方市场已经饱和,房子卖不动,终于有一天,危机爆发。就像多米诺骨牌一样,一家倒下,多家纷纷倒下。这就是市场经济在房地产市场发生的悲剧。

  我们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什么要加上“社会主义”四个字?那就是宏观调控不能放松。很多人都说,这次金融风暴,最倒霉的是客户,“辛辛苦苦几十年,一夜回到解放前。”我说,这仅是一方面,实际上最倒霉的是老板。客户最多也就是破财免灾,老板呢?被抓进去,鸡飞蛋打,人财两空。

  由于工作关系,我经常在省一监参与审理一些已经被判刑的非法集资老板的减刑假释案件。当问到:你准备怎么还人家钱的时候,他们总是这样说,我在外面还有项目,家人还在打理着,慢慢还呗。

  是的,不还钱可是不减刑的。可不是像外面所传说的,赚了一兜兜,最多坐几年了事。出来还得还。

  金融风暴的形成,我总结的是:“政府是起因,老板是关键,群众是推手。”为什么这样说?

  本来投资理财,是要用闲钱。可是暴露出来的情况是,一哄而上,养老钱、活命钱都投到里面去了。怎么会没有悲剧发生呢?

  记得一位哲人说过一句话:“凡是政府处理不了的事,其起因都在政府。”

  是的,现在金融风暴这件事,像一个烫手的山芋,放在谁的手里都不想拿,推来推去,导致不该发生的事情发生。

  最近学习新版党史,看到了后四十年唯一承认的失误。1992年的时候,房地产热,开发区热。既然已经发生过了,为什么再次发生?难道不值得我们深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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