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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凶杀案启示录:让我们追求免于被人渣逼成罪犯的自由

2021-10-14 09:45:03  来源: 谷小九   作者:将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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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局一张图:

  这是莆田人欧全中的房子,乱石之上,残破不全;荒凉一片,人间惨象。

  与欧全中同住在这样破败之所的,还有他89岁的老母。

  再来一张图:

  这是欧全中和他近邻的房屋对比图。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一个多层墅极楼房,一个蝼蚁藏身之所。惊天差异,有图有真相,是个人都会明白,这伤害有多深。

  把欧全中命运摁死在蝼蚁的小窝中的,正是美轮美奂的楼房主人。

  五年来,欧全中想将那样的蝼蚁窝建成可以遮风挡雨的屋子,给妻儿老母一片温暖的人间屋檐。然而,他的建房却遭人打砸阻止,邻家正是阻挠者。

  10月10日,福建的台风侵袭了欧全中残破的房屋,欧全中临时搭建的帐篷被吹到邻家的菜地,这个伤心人在去捡的时候,遭到对方羞辱。随即,欧全中在台风天顿生灭门之心,于是,老实人终成屠夫,制造出2死3伤的悲剧。

  如今,欧全中以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在逃,当地也悬赏5万征集线索。而无数网友顺着相关信息,也扒出了这个杀人嫌疑人这5年的求救呼号:

  原来,欧金中是老房子拆除原地建新房,且面积远低于老房子,也拥有建房的全部合法手续。然而,5年来住着豪宅之中的邻居,没有半点“让邻家寒士有欢颜”的怜悯之心,忍将蝼蚁淋风雨,尽释蛮霸之狠力。

  五年来,欧全中一直在向村委会吁求,希望能够得到调解解决,但是,基层最后一公里的温暖只是送到他的邻居家了:

  五年来,欧全中一直在向公安司法部门求救,投诉小小村霸恶势力,目标竟然已经到了面向公安部领导了:

  五年来,欧全中一直在向信访部门申诉,希望解决建房遭遇到的双标不公,却没能得到相应的回音和处理:

  五年来,欧全中一直在向媒体记者求援,可是并没有迎来“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的无冕之王。我想,那些记者们会认为,这样的事不是正能量,没有报道价值了:

  ……

  呜呼!农夫终怒,伏尸二人,流血五步,天下同情。

  那个台风日,那一块被吹落的屋顶铁皮,那一场积怨已久的争吵,都说明欧金中的悲剧,也成天注定。

  当强者变成蛮霸,将弱者生命变成蝼蚁,将蝼蚁面孔摁在沙石摩擦,那一刻,蝼蚁注定会化身飞蛾进行扑火共灭。

  作为一个拥有起码法律理性的现代公民,我深知欧全中已属罪无可恕之人,但是,我也与无数网友一样,对欧金中充满无限悲悯同情。

  欧全中的89岁老母将上演白发人送黑发人了,他的妻儿将活在更加难堪的无依之境。

  说实话,写欧全中,我内心是充满顾虑与顾忌的:一方面,我极不希望这种行为因为传播被效仿,另一方面,我更不希望因为揭示这样的真相与表达这样的真情,又要面临写作巨大的风险。

  但我更清楚的是,如果欧全中之前那条时间长达五年,涉及多家部门的求救链条能够不断裂,甚至哪怕有一家主体能够伸出公义之手,这起悲剧也就不至于发生了。

  比遮蔽问题更理性的,其实就是正视问题。但是,这人世间,又有谁来对一个老实人沦为犯罪嫌疑人负责呢?

  要想不让欧全中这样的悲剧重演,说到底,是不让欧金中这样的人活在被蛮霸势力控制的人生中,是不让欧金中这样的人长久陷于命运困境而够不着一双救援之手。

  写这篇文章的时候,我又一次想到此前在《为什么信仰天下无仇,醒来却要面对遍地敌人》《为了过上安稳日子,老无所依者更不能让渡尊严和权利》已经提到的夏俊峰刺死城管案。

  那一年,沈阳小贩夏俊峰在路边摆摊,后被城管带至办公室,遭受城管严重殴打,后来刺死两名城管队员,同样激起过网友悲悯同情,甚至让“刀下留人,让夏俊峰活着!”成为强大的呼声。

  从法治角度,我当年就对夏俊峰被执行死刑毫无异议,但是,我依然坚持表达对他的同情;而相较于夏俊峰,欧全中的屠刀甚至伤及10岁儿童,自然更无半点法律容情的讨论空间了。

  但是,法律的归法律,道德的归道德,人心的归人心。我们敬畏法律,但法律永远不能万能的,正如罗翔说:

  法律只是对人最低的道德要求,如果一个人标榜自己遵纪守法,这个人完全有可能是人渣。。

  我在写这篇文章中的时候,有一个揭露王雨磊的朋友发来这样一张截图:

  然后他这样愤愤地对我说:

  后来,我们都陷于长久地无奈与无语中。

  毕竟,一个婚内出轨女生的前高校教授,被出轨对象指为“强奸”“性侵”,虽然并不意味着法律判断,但是,法律的失语,绝不代表着此人就可以获得道德审判豁免权。

  然而,就是这样的王雨磊,却以我侵犯了他的名誉权,将我告上法庭了。

  这让我不禁在想,中国高校对教师道德难道会矮化到容忍婚内出轨女生,而且以夜晚辅导论文名义进行接近的地步吗?

  这是法律困境,还是道德困境?

  同样,现躺在欧全中屠刀之下的受害者,有些人曾经的所做做为,从生前到死后,也很可能都不会遭受法律定罪,甚至,他们长期也就是标榜自己遵纪守法的人。

  但是,当我们再比较一下本文开篇的破屋与豪宅,再想想邻家89岁老母被置于风雨之所,我可不可以这说:

  生为人渣,死由天定。

  法不容情欧全中,天怒人怨造恶者!

  今夜,念及太多欧全中这样的人终于失控入罪,也想到太多奸恶者成功脱罪的现实,我就想问问大家:

  一个人,到底怎样才能不被人渣逼成罪犯?!

  因为我们终将需要一起追求——免于被人渣逼成罪犯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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