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文章中心 > 纵论天下 > 网友杂谈

被拎摔的老人无大碍,法治却有大碍!

2021-09-21 09:50:17  来源: 旗帜时评   作者:吴钩
点击:    评论: (查看) 字体: / /

  9月15日,江苏南通一名老人在摆摊时,被城管人员掰断杆秤,随后遭受了拎、摔等暴力行为,刺痛了每个人,听说此事还上了日本电视节目。

  在舆论的重压下,9月16日凌晨,南通官方发布通报:吴某在管理流动摊贩的过程中,对被侵害人张某(女)实施了故意损毁财物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违法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吴某予以行政拘留十五日并罚款一千元。

  随后,摆摊老人的儿媳妇表示说,当地政府、社区、公安局的工作人员连夜对事件进行了处理,对老人及其家属进行了慰问。涉事城管的家属特意赶来道歉。同时,医院专门为老人召集了专家会诊。老人情况稳定,身体没有大碍。

  老人家属还表示,他们已经原谅了涉事城管人员。“每个人都有冲动的时候,他已经得到相应的惩罚了。我们家庭也需要安稳地过日子,现在发展到这样也不是我们想要的”。

  很好!官方已经处理,官员已经慰问,城管已经道歉,老人已经稳定,家属已经原谅——震惊全国的南通城管拎摔老人事件已经摆平,这个结局是不是已经十全十美、皆大欢喜?

  看,在全网监督下,双方已经达成共识,这样的情景多么融洽,多么和睦!对此,吴钩只能呵呵!即使14亿人都满意这样的处理和结局,剩下吴爷我一个也绝不满意!

  一名执法者对一位毫无还手之力的老人手打脚踢,拎起后悬挂空中,直接重重地摔在地上,下手如此之重会对老人生命造成威胁!城管又不是三岁孩童,难道不知道后果吗?明知故摔,这是什么行为?难道不是故意杀人未遂吗?

  没错,老人身体还算健朗,伤不至死。但是,城管对老人突然下了这样的杀手,难道不觉得行政拘留15天太轻了吗?这不是普通的治安事件,这应该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而且,执法和城市治理不能目中没有“人”。要把人当人,不能当成阿猫阿狗小鸡小鸭随便拎摔!因此,这次不仅仅追究刑事责任,更应该追究城管负责人和上级行政部门的领导责任。否则,现在是南通州的执法者拎摔老人事件,没准以后北通州也会出现拎摔孩子……

  不是所有老人都身体硬朗,不是所有老人被拎摔都无大碍。拎摔老人事件不仅是城管和执法部门的耻辱,也是南通、江苏乃至中国的耻辱!

「 支持红色网站!」

红歌会网 SZHGH.COM

感谢您的支持与鼓励!
您的打赏将用于红歌会网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
传播正能量,促进公平正义!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