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毁灭你,与你何干?

2021-09-13 10:21:09  来源: 新潮沉思录   作者:黄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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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弱小和无知不是生存的障碍,傲慢才是——《三体》

  前几天有这么个新闻:美军在撤出阿富汗之前,空袭了一户被认为是极端组织成员所在地的民房,造成了包括七名儿童在内的十名(一说九名)平民伤亡。

  在这里举这个例子,并不是想说美军如何如何——美军在阿富汗这么多年,别说误杀了,撤离前在机场遇到袭击,直接于众目睽睽之下向平民开枪的事情都做了,不也一样毫无波澜?阿富汗平民的死亡,压根没人关心也没人在乎,在这里说得再多,也属于浪费篇幅。

  今天要讨论的,是一个更加本质性的问题:为什么世界运行的方式,总是与我们预期之中不同?

  以作者本人有限的经历而言,在和人讨论类似话题时,大多数人都对于这个世界的基本运行方式保持着着一种类似于宗教般的迷思。

  在一般人的预期里,大多数人都认为,一个国家在没有遭到侵略,或者没有拿出来什么比洗衣粉更过硬的证据之前,并没有权利或者说资格去占领另一个国家,驻军几十年,留下一堆烂摊子和数以十万记的平民伤亡之后,可以拍拍屁股潇洒离去,连最微小的一丁点责任都不需要承担。

  在一般人的预期里,这个世界存在着某种基本的运行逻辑——某种类似于最朴素的,赏善罚恶与公平公正的基本机制,某种可以被称作“公理”的东西。并且这种“公理”是天然的,也即不需要去证明,不需要去维持,在人类文明出现之前就已经存在,并且将会永远继续存在下去。

  在一般人的预期里,有些事情是不言自明的:因为他们所相信的这套基本逻辑,这种“公理”是正确的(事实上,也确实符合我们关于正确的所有定义),所以他们自然而然的相信,这套“公理”应当,也正在决定着这个世界的运作。

  然而,如果我们多看看新闻,尤其是二战结束之后的近代新闻,不难发现实际发生的事情,往往与这种预期背道而驰。

  更加讽刺的是,从如今社交媒体与舆论场上许多人的表现来看,反复落空的事实很难打消他们对于这种“理应”存在的“公理”的迷信,似乎每次发生和预期不符的事情时,只要坚信这只是特例,或者干脆闭上眼睛不看,就可以继续心安理得的在遇到什么新的问题时,坚信局面将会依照他们所相信的“公理”的指导方向发展。

  甚至,作为对于“公理”总是落空的反思,为数不少的人开始学习宗教对于预言的解释方式,也即是由结果倒推原因,先射箭再画靶子,坚信“公理”就是最终的结果。如果结果与预期不符,那么就修改预期,甚至将预期与某些国家直接挂钩,只要是某些国家做的事情,那么便一定符合这套“公理”。

  上面这套玩法,最典型的例子可以参见许多人对于美军在阿富汗行为的辩解。“恐怖分子”现在已经变成了一个筐,什么人,什么组织都能往里面装。以至于现在对于恐怖分子已经没有办法做出太好的定义了,只能事后追认。换言之,遇见空袭会跑的是恐怖分子,不会跑的是训练有素的恐怖分子。

  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关系,其实非常类似于一个社会里面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唯一的区别是,社会里存在一个高于一般人的统治机构,存在强制性的法律;而国与国之间没有这些东西,只有能与不能。

  本拉登发动了911,造成了数千美国人的死亡(这当然是恐怖袭击,针对的是平民),所以美国发动了第二次伊拉克战争与阿富汗战争,还在中东地区资助了更多的武装组织,引发了更多国家的动荡。

  从结果上来看,联合国和其他国家都没有因此宣布美国犯有战争罪,需要被占领,赔偿并重组政府,那么我们是否可以认为,因为平民伤亡而认定某国支持恐怖主义,并且以反恐名义发动战争,是一件正确的事情,所以同样有数十万平民死于美军空袭的伊拉克和阿富汗,也可以循此旧例,占领美国?

  这不是一个娱乐性的问题——如果有人觉得这个问题荒谬,那么我们再给问题增加一点前提条件,也即伊拉克和阿富汗在来自火星的外部势力支持下,获得了超越时代的军事装备,有足够的能力在美国发动核反击之前彻底消灭美国的军事力量,并且占领美国。

  现在,再次面对这个问题,我们应当如何回答?

  如果我们认为不能,那么用飞机撞大楼并杀死数千名平民,和在军事占领期间由军队制造数十万平民伤亡,存在什么区别?是否只要旗号是反恐战争,军队就有权利在他国杀死平民?是否只要在反恐战争进行期间,即使存在Robert Bales和澳大利亚特种部队那样系统性的,刻意针对平民进行屠杀的行为,也可以将这些平民的伤亡归结于连带伤害,只是“不幸的意外”?那些生活在“支持恐怖主义”国家的平民,哪怕什么都没做,也都属于死了都活该?

  如果我们认为伊拉克和阿富汗有权这么做,是否等同于承认,美军在两国的所作所为,同样属于恐怖袭击的范畴,美国也是一个支持恐怖主义的国家?如果是,那么为什么如今美国仍然没有受到军事制裁?或者至少最基本的经济制裁?如果我们看不到什么后果,我们是否可以合理的认为,这个后果其实并不存在?

  这两个问题的答案,不管我们更支持哪一个,都必须承认一个与预期“公理”相冲突的地方:同样的事情,不同国家做出来,后果是不同的。实际上决定世界运作的逻辑里,善良并不一定会有回报,作恶也并不都会有惩罚;这套逻辑里面,压根没有“公平”这个因子。

  我们生活在这个世界里,很多时候都不由自主的会受到环境的影响。从小的教育,以及社交环境里的观点,会潜移默化的让我们相信某些东西。比如宗教就是人类对于死亡,未知以及来生的渴望所塑造的寄托之物,为了摆脱独自走向虚无的恐惧,以及对于一切不公的憎恶,让我们愿意相信世界上存在着某种超自然,超理性的存在,这个存在或永远注视我们,可以永远公平的看待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并且在最终给予我们应有的回报。

  对于这种超自然,超理性存在的寄托,可以被称之为“赋魅”。而这种赋魅的最终结果,便是我们对于许多迷思的信任——世界是公平的,善恶有报,一切皆有因果,诸如此类。然而许多人都忘了一个最基本的事实:这些迷思是否成立,完全取决于我们愿意相信与否。

  换言之,对于这些迷思的盲从,已经成为了生存的障碍。

  在本文开头所提到的那位阿富汗人,发生在他与他的家庭身上的悲剧,显然是违反我们所相信的一些基本原则的。他做错了什么吗?完全没有,从新闻里来看,他是一位完美的受害者。然而发生了什么呢?美军一发导弹消灭了他整个家庭,包括他的孩子。

  在整件事情里,他本人是否是恐怖分子,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美军是否认为他是恐怖分子。他再不喜欢美国人,白宫也不会上天,美军也都能想炸谁就炸谁;而美军不喜欢他,就可以叫他恐怖分子,并且立即发送导弹。双方的能力差别决定了,只有美军的观点才有价值,美军觉得他是,那么他和他全家都要上天,仅此而已。

  这是一个不那么令人愉快的结论。如果可以,这个世界上最好永远不要存在这种“我可以,所以你忍一下”的事情,但是如果大家相信就能够让事情发生,那么我们现在所处的这个世界显然不应该是现在这个样子。如果大家不喜欢什么,什么就不会发生,那且不说其他的,至少美国就不应该活到现在。

  对于那些仍然愿意相信公平与公理毫无代价,只要想要就一定能有的人来说,这位阿富汗人以及更多悄无声息消失了的伊拉克,阿富汗人的命运,都只是新闻里的今天看到,明天就会忘记的几行字罢了。当然这也没什么,只要这些盲信者有幸生活在发达国家,类似的命运也确实不容易发生在他们身上。

  但是,如果一个人在对于未来的预期中存在着类似的不确定性,有可能要忍受这种“因为我可以”的后果,那么,好好思考一下我是谁,我为什么不可以,以及我怎样才能可以,会是一件非常有益的事情。

  孩子才能永远生活在不需要工作,不需要养活自己,不会老去的仙境,成年人在被社会毒打过之后,好歹也应该长大一点,少信一点别人告诉你的,没有论证过程,只有“理所应当”的事情。

  童年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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