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文章中心 > 纵论天下 > 网友杂谈

沈阳一号病例去世,网友不能失去理智

2021-02-04 17:33:52  来源: 红歌会网   作者:郭喜林
点击:    评论: (查看) 字体: / /

  我们面对的许多事情既需要理智,又需要用法治思维来约束我们的理智行为,两者缺一不可。否则,就会让我们走向两个或左或右的两个极端,有时甚至会让我们触犯社会公德和国家法律法规。

  此前,辽宁沈阳此次新冠肺炎疫情一号病例尹老太备受关注。2月3日,尹老太的儿子在网上发文称,其母亲已经去世,但从疫情爆发至今,部分网友对其母亲的责骂从未停止。尹老太的一名亲属确认,尹老太于1月30日去世。3日下午,北青-北京头条记者从沈阳市卫健委了解到,此前,沈阳市所有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均已治愈转入康复治疗,包括尹老太在内,所有确诊病例核酸检测都已转阴。其去世是否与新冠肺炎疫情有关还需进一步了解情况(2021年2月3日千龙网)。

  尊重科学原则,对沈阳一号新冠肺炎病例尹老太太的死因进行必要的进一步调查,这完全是应该的,不能让她死的不明不白,一定要弄清楚她的死是不是与新冠肺炎病毒有关。如果是因为其它疾病引起的死亡,那也应该让家属和公众有一个准确无误的答案。这说明,我们的党和政府与医学科学家们对每个公民的生命安全是高度负责的。只有尊重科学的疫情防控原则,公众才能不产生恐慌心理,才能拥有更多自信战胜新冠肺炎病毒疫情。

  众所周知,新冠肺炎病毒疫情反弹阻击战的人民战争需要大家齐心协力,任何人不能有侥幸心理。而且,更不能不尊重科学有序的疫情防控措施。我们每个人都不应该让自己成为新冠肺炎疫情反弹的传播者,我们必须积极响应和服从国家的疫情防控总体部署。那么,每个公民就不能在疫情防控中不服从疫情防控人员的管理,更不能我行我素犯自由主义,拒不珍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如果因为自己不服从疫情防控管理造成了新冠肺炎疫情的传播者,严重影响了他人的健康与生命安全,那就要受到法律责任追究,绝不仅仅是网友的舆论谴责和责骂。

  但是,话又说回来了。作为老年人,可能在疫情防控的思想认识上跟不上形势需要,没有充分认识到新冠肺炎病毒疫情传播速度快的严重性。所以,忽略了疫情防控人人有责的法治责任。因此,尹老太太既给自己造成了极其严重的生命安全隐患与后果,又给沈阳市的疫情防控工作带来了很多副作用;因此,网友中有一些过激言论,有的甚至违反了社会公德和法律对其人格尊严造成了一定伤害。这既是不应该发生的,也是国家法律绝不允许的。每个公民的人格尊严是受法律保护的,不能因为一个人犯了错就受到没完没了的责骂。如果某些网友拒不停止自己的违法行为,尹老太太的家人可以依法向公安机关报警,并依法通过法律程序进行法律诉讼维权。

  也就是说,如何依法问责于尹老太太,那是公安机关的事,绝不是某些网友非法责骂的理由和依据。网友仅仅是普通公民,没有执法权力,发表言论必须遵纪守法,不能对他人实施非法人身攻击、谩骂和人格尊严侮辱。古人曰:“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孔子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作为网友,凡事应当客观理性进行分析判断。而且,更需要以心换心,不能总认为自己都是对的,更应该用国家法律严格约束自己的言行。人们常说,正人先正己,己不正无法正人。

  再说,尹老太太已经去世,活人没完没了地责骂一个死人,又有什么实际意义?难道,那些继续责骂尹老太太的网友就能让自己拥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吗?答案是否定的,而且只能证明自己既缺德又违法。法治社会里的公民,必须严格树立法治观念和法治责任意识,决不能为所欲为,更不能让自己的言行凌驾于国家法律之上。只有遵纪守法,并尊重他人的人格尊严,才能让自己成为知书达理的文明人。而且,我们必须认识到,尹老太太也是新冠肺炎病毒的受害者。

「 支持红色网站!」

红歌会网 SZHGH.COM

感谢您的支持与鼓励!
您的打赏将用于红歌会网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
传播正能量,促进公平正义!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