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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楼市自曝家丑,也属于违法欺诈

2021-02-04 16:47:40  来源: 红歌会网   作者:郭喜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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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购房者的购买力和买房热情可见一斑,同时也涌现出了一些楼市怪象。为了减少报名数量,红盘销售各种自曝家短。某超级红盘因为意向客户太多,销售人员开始硬核“劝退”,直接列举项目的多个缺点,例如自持房源多,后续出租难,期房学区没有保证,2022年6月交付、比预期要晚,离地铁距离2.5km,周边有养老院,希望通过自曝家短,让购房者知难而退。与此同时,开发商还增加了冻资金额,并且要求摇中的客户,选房后24小时内要支付首付,希望通过这些附加手段,来尽量减少报名人数(腾讯网2021年2月3日)。

  商品房建筑质量差,却在以学区房的名义欺骗购房者踊跃报名购买,当购房者报名人数远远超过商品房数量的时候,售房者又自曝家丑,既说学区房没保证,又告诉买房者后续出租难。如果售房者自曝家丑情况属实的话,之前的宣传就是名副其实的欺诈行为;如果说售房者仅仅是为了减少已经超过商品房的供应量,他们就不择手段地逼迫购房者放弃买房欲望,以免给售房者造成更大麻烦,那同样属于欺诈行为。为什么不在购房者报名的时候如实通报报名人数已经报满的真实信息?而且,把房子质量差是倒挂卖房的硬伤公开告诉了买房者。这究竟是为什么,是商家良心上有了新的发现,想弃恶从善,还是想密谋更大的商品房销售欺诈阴谋?

  这对于杭州市住建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来说,不能袖手旁观。而应该积极主动地依法履职尽责,并立案调查这个楼盘销售商究竟打的是什么鬼注意。党中央一再三令五申“房子是让住的,不是用来炒的”。作为监督管理部门既不能行政不作为,又不能眼睁睁地看着那些买房者上当受骗,却对违法经营者不管不问。

  既然国家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监管部门就不能在监管中装聋作哑,更不能充当违法经营者的权力保护伞。监管部门不能稳坐钓鱼台,“坐山观虎斗”。行政不作为,那就是懒政。懒政者就是权力腐败,那就应当受到党纪国法的责任追究。商品房从开发到销售,必须接受国家法律监督管理。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绝不是经营者如入无人之境的原始森林,更不是山高皇帝远,拿违法经营者没办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依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绝不允许违法者通过各种欺诈行为非法牟利。那么,监管部门在依法行政中就必须坚决贯彻执行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那么,监管部门在依法行政中就必须严格执行“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执法原则。而且,更应该把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的执政理念落实在行动上。不能让违法经营者随心所欲,不敬畏国家法律法规权威。只有对违法经营者实施严厉惩罚,才能让党中央“房子是让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英明决策造福于民;只有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服务于民,监管者才能不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与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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