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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方日记》与中国文坛

2020-04-20 15:17:35  来源: 红歌会网   作者:吴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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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的记忆和感觉中,中国文坛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进入了一个新时代。这个时代的特点用三个字就可以完整地概括,这三个字就是——不要脸。中国的作家协会,就是不要脸协会。在这个协会里,作家们聚集一堂,不要脸的作家们坐在一起,他们比的就是谁能更不要脸。

  我年轻的时候,特别是小学和中学时期,特别喜欢看书看小说。囊中羞涩买不起书,多数都是借。求爷爷告奶奶般好不容易借到的一本三五百页的书,常常是点着煤油灯一宿就能看完。因为做人要守信用,借书的时候我就承诺就借一天,明天就还。

  上了大学之后,学校里有图书馆,占据学校主楼的整整四楼一层。但是里面的小说却不多,因为毕竟是医科大学,收藏的医学书籍倒是要什么有什么。

  入学报到时同时就发了借书证,毕业还证时,我的借书证已经破损,证里的记录栏已经填到了最后一页,而我看到许多同学的借书证几乎还是新的,他们四年中居然只借过两三本书。

  毕业之后走上工作岗位,爱看书的习惯仍然保持。那时有些刊物很火,比如《小说月报》,比如《十月》《当代》《收获》等等。里面有许多脍炙人口的好小说。

  但是很快伤痕文学之潮来袭,写伤痕小说成为时髦。

  伤痕小说表面上看是挖掘人性,但实质上是控诉文革,也就是控诉清算毛泽东的社会主义时代。这类小说三篇两篇还没觉得什么,比如《于无声处》就很新潮,风靡一时。但这类小说多了,就没什么意思了,千篇一律,小说就变得越来越不让人喜欢看了。

  很快风潮又变了。我记得有位作家叫王安忆,开始以为他是男的,后来才知道他居然是女的。男女有什么关系呢?因为王安忆写的小说很善于描写人类交配的情节,从勾引到调情,从入巷到结束,详详细细,写的十分专业,给人的感觉,她描写的那个赤身裸体与男人疯狂交配的女人就是王安忆自己。

  王安忆现在是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三十年前也就是三十多岁。30岁的女人,对人类男女交配憧憬,向往,甚至沉迷,都可以理解,但她能把这些写进书里,的确很令人刮目相看。

  拜王安忆这一类不要脸的人,我从80年代中期起,就再也没有兴趣看当代的国产小说了。

  我不看小说了,但小说仍在继续。

  进入二十一世纪,偶然间看到一则新闻,中国有一部长篇小说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获奖者叫莫言,他获奖的书叫《丰乳肥臀》。

  只看这个书名,就知道不是什么好书,而且一定是烂得不能再烂的烂书。这本书尽管书名起的很淫艳,但仍然引不起我阅读它的兴趣。可是,它为什么能获奖呢?出于好奇,我搜索到了这本书的内容梗概。

  果然是烂书。

  我感兴趣的是,一个女人,经历了七八个丈夫,生了八个女儿,她为什么不生个儿子呢?这个女人在现实生活中的原型又是谁呢?我分析猜测,莫言笔下的这个女人的原型很有可能就是他的母亲。

  有什么依据呢?我的依据很简单。

  莫言叫什么?莫言哪。莫言是什么意思呢?莫言就是说不得,不能说的意思。什么事说不得不能说呢?那一定是特丢人,贼磕碜的事了。作为子女来说,还有什么事情能比有这样一位母亲更丢人更磕碜呢?没有了。对于子女来说这是特大的家丑,真是说不得啊。

  说不得,不能说,我想这就是莫言笔名的来历。

  另一方面,这个女人的繁殖能力这么强,几乎粘上一个男人就能坐胎怀孕,她不大可能生不出一个儿子来,也就是说她是应该有儿子的。莫言很可能就是他母亲生下的最后一个孩子。

  那么,莫言书中的主人公为何生了八个女儿而没有一个儿子呢?那就是因为说不得和不能说的原因被舍去了。

  那么莫言为何要以自己母亲为素材写出这部书来呢?那就要看莫言的立场了。我没有读过这本书,对他的创作动机无法推测,但是基本结论可以下,那就是——不要脸了。

  不要脸的人在作家群里比比皆是,湖北作家汪方也是其中一个。

  汪方的笔名叫方方。我想,这大概是依据她的身材容貌取的名字。方脸,方嘴,方臀,方体,任何一个部位都是四四方方,取名方方,恰如其分,名正言顺。

  现在,方方最出名的作品就是她的《方方日记》。

  《方方日记》我也没看过,没兴趣看。但从广大网友揭露出来的信息线索来看,《方方日记》并不是日记。

  《方方日记》唯一像日记的地方,就是她每天都写上一篇,先说一下今天的天气,然后再说几句今天都吃了什么。剩下的就是今天又听到了或看到了什么消息。再然后就是她自己的联想和议论。

  也就是说,方方的“日记”是专为武汉疫情所写,而凡是与武汉疫情有关的信息却都是从外面摄来的二手货。

  但凡能叫做日记,需要具备两个特征。

  一是记载自己看到的,做过的,经历过的事情才能称为日记。

  二是日记属于个人的隐私,不是写给别人看的。

  《方方日记》每篇开篇之初,都写上两句今天的天气,看起来像似日记。但是方方在写这些东西之前,就策划了她要写给所有人看,从她的创造动机来看,她就不是想写“日记”。

  我也写过日记。

  我中学毕业下乡后,开始写日记,不是每天都写,断断续续写了四年多。到上大学前,告一段落。上了大学,重新准备了一个日记本。大学里的事情,很多都是值得记的。比如第一次到食堂吃饭,才知道需要凭学校伙食科印制的钱票和粮票买饭。上午才到学校报到,然后找到自己的宿舍,安排好行李,就中午了。我哪知道伙食科在哪儿,钱票粮票怎么换?而且学生吃饭都是使用自己的碗盆筷勺,我哪儿知道食堂不提供饭碗和筷子?当排队排到了窗口才晓得食堂不收人民币现金和通用粮票,自己既没有买饭的钱粮票,又没有盛饭菜的家伙什儿,那尴尬劲儿就甭提了。好在排在我身后的一位很漂亮的上一届学姐,立即给了我几张钱粮票,并借给我一个小搪瓷盆和一只小勺,才救了我的难。

  两天后就是开学典礼,然后入学教育一个月,先是班级开会同学见面。三天两头听报告,回来马上全班讨论。听报告经常在8号阶梯大教室,有课桌,教室很大,全年级500名同学还坐不满。

  我的日记并不都是在晚上写,听报告时就可以写。那天下午,我坐下之后,掏出日记本,打开,却意外地看到有人居然在我的日记本上写了四句诗,前两句是:“真人不露相,肚里有名堂,......”后两句太夸张,我就不介绍了。这特么是谁干的?虽然没有写我的坏话,却也让我恼火。看字体,精瘦,小里小气,笔画拉不开,像是女生。入学才一个星期,本班的男生基本都认识了,而女生多数还叫不出名字。我们全班26个人,开会讨论都是在我们男生宿舍。我仔细回忆分析开会时经常坐在我的床上的几个女生,锁定了一个人。于是我那天的日记就也是四句诗:“床上坐一人,大概伊姓陈,虽知无恶意,但愿料不神。”

  这件事情也提醒了我,大学宿舍里没箱子没柜,属于隐私的东西只能放在褥子底下,难免坐在床上的人不老实,把我的日记本给坐了出来。日记再不能这样写,此后一直到毕业,我的日记里凡是涉及到具体的人和事时,我就把日记写成诗词,把我的感慨和评论都隐藏在诗词里,越是敏感的写的就越是隐晦,相信除了我,没人能看明白。我的日记本就放在床头行李里,谁爱看谁看!还真有人愿意看,二年级时一天晚上我去学馆上自习,回来后,宿舍的同学告诉我,有两个五班的女生来找我,看我不在,说是等一会儿,然后就翻出我的日记看,看完了,说不等了,就走了。同学老王对我说:“太不像话了,跑腿儿的行李是随便翻的?本来想拦住她们了,但考虑是外班的同学还是女生,也不太熟,就没好意思拦。再说了,咱们老吴的日记也不怕看,就凭她们那小脑瓜,能看懂吗?”

  日记,除了记载自己看到的,经历过的事情外,第二个特点就是日记不是公开的,是属于隐私的东西。能公开的能贴到墙上的东西,那不叫日记。

  方方的“日记”是什么?她在每次构思和下笔前,就确定了这是给别人看的。专门写给别人还不是几个少数人看的东西,能叫日记吗?如果方方是给自己写的日记,她能这么写吗?

  方方写的东西,准确地给它定义,应该叫做“方方日评”,或者叫做“武汉日评”,也可以叫做“方方每日报告”,总之,不能叫做“日记”。作协主席把给别人写出来的东西,叫做“日记”,只能说作家主席的不要脸,这也是当今中国作家们的幽默感。

  我在大学里写的日记,估计很多同学都看过,但没有一个人公开评论过。私看就很不礼貌了,再妄加评论那就更过分了。

  而方方的“日记”呢?她的本意,她的目的就是写给人们看的,而且全国网友也没有人真把她的“日记”当日记看。

  方方的“日记”,我一眼都没看,更不想看。因为那是她的隐私。一个女人的隐私和隐秘部位,即使她是那么想让你看,咱们怎么能随便看呢?

  如果方方坚定地认为她写的就是“日记”,那么方方就肯定患有“露私癖”症。“露私癖”是一种严重的心理精神病症,以喜欢对人尤其是对异性暴露自己的“私处”为特征,医学临床上叫做“露阴癖”。我没有见过方方本人,方方有没有露阴癖我不清楚,但“露私癖”她绝对是有的,而且还不轻。方方出门在外,虽然穿着衣服,但是她似乎总是把自己想象成裸体,在街上,在各种场合扭来晃去,吸引人们的眼球,臆想意淫着人们尽情地欣赏她的丰乳肥臀,而她似乎从中能够享受到无尽的快感和满足。

  方方真是一个怪胎。

  我对方方“日记”内容的了解,全部来自众多网友评论中的摘录。

  通过这些来自“第三方”的转摘和介绍,我觉得方方的人格有很严重的问题。

  方方人格最大的缺陷,就是太自私,私心太重。私心重,贪欲就大。不仅容不得一丁点的批评,而且还时刻想着出名,扬名海内外。想出名也无可厚非,但通过卖弄自己的隐私出名,就过分了。面对来自各方的批评意见,她总是百般狡辩,而且还形成了一个“规律”。即每当她字尽词穷无法再辩白时,就会肥驴拉硬屎:“你是极左分子!”

  方方的形象颇像街头披头散发双手掐腰跟人吵架,还动不动就脱下裤子威胁人的泼妇老娘们儿。

  方方的性格偏执,任性,愚蠢,狂妄。因为偏执,所以任性。因为任性,所以愚蠢。而因为愚蠢,所以才极其狂妄。

  方方偏执,表现在她一根筋,一条道走到黑。方方的任性,表现在她死不认错,她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从不把任何人放在眼里。进入90年代以来,任性几乎也是女人的通病,女人从不会犯错,也不可能犯错。女人的任性除了一小部分来自基因之外,绝大部分都是被人们给惯出来的。方方的愚蠢,就不用多说了,方方把“日记”拿到西方反华敌视中国的国家去出版,是她干的最愚蠢的事。方方的狂妄,表现在她似乎什么都不怕,嘴特别硬,蒸不熟煮不烂,那不是鸭子嘴吗?

  方方的最大的人格缺陷就是她的“露私癖”,这已经不是性格问题了,而是病症,得了这种病是极难治疗的。

  方方属羊,66岁了,老女人了,没治了。

  我想起了我在大三时学到的医学知识。

  大三时,我们进入临床。在讲到直肠肿瘤时,老师强调,一定要注意询问患者的大便情况。正常人的大便呈圆柱形,而由于直肠壁上长了肿物,排出的大便就会变形。可能是半月形,也可能是三角形,也可能是有棱有角的四方形。记住,当你看到有人拉出来的是方方屎时,那么这个人十有八九是直肠癌,而且是晚期!

  方方屎=直肠癌,根据逻辑公式,等号两边同时去掉“屎”和“癌”等式依然成立,就是:方方=直肠。

  直肠是干什么用的?贮存粪便啊,直肠的外口是肛门,粪便由此排出体外。方方的排泄物《软埋》和《方方日记》不也是粪便吗?

  方方上了四年文科大学,还读过研究生,她深知作为作家,在文章中要有画龙点睛的本事。

  《方方日记》中的点睛之笔就是她编造的谣言,方方说:“更让我心碎的,是我的医生朋友传来一张图片。这让前些天的悲怆感,再度狠狠袭来。照片上,是殡葬馆扔的满地的无主手机,而他(它)们的主人全已化为灰烬。”

  我之所以说它是谣言,是因为这种情景根本不可能出现。我在医院工作数年,亲眼见证了不少的患者去世。当然我所在的医院不是传染病院,我的患者也不是传染病人。但从医院的常规工作程序来推断,危重患者死亡之前,肯定都已陷入深重昏迷,昏迷之前气管插管就已不会说话,他们不仅不会使用手机,而且口袋里装着手机也会碍事,医生肯定会把它掏出来。患者去世后,他的东西就是遗物,贵重点的东西就是遗产,护士肯定会把东西收集起来妥善保管,不可能随便扔。护士没做到这一点就是失职。也就是说,尸体不可能带着手机被拉走。

  在殡葬馆和火葬场,尸体都是用布单完整包裹,尤其还是烈性传染病,火葬场员工也不可能冒着被感染的危险打开布单检查尸体口袋里是不是装着手机。

  而尸体已经死亡,尸体不会自己把手机掏出来扔掉,如果尸体生前刻意要保护自己的手机,那么它在火化前就更不会把手机扔掉,能让自己心爱的手机和自己一起走,是最合理的选择。

  方方描述的情节无论从哪一方面讲都不合理,她的描述就只能是她凭自己的想象捏造出来的。

  “日记”发表后,被网友看到,向方方求证所谓的“照片”,方方拿不出来,借口是“保护他人的隐私”,这个借口也不靠谱。一个手机满地的照片能有什么隐私?又不是某人的裸体照。何况方方患有“露私癖”,她自己的裸照都巴不得能公开,还会在乎别人的满地手机的照片?实在拿不出来,就只好使出泼妇的看家伎俩骂人家“极左”了。要证据就是“极左”?公安局法院检察院以及纪委监委的干警干部岂不个个都是“极左”?索要证据就是“极左分子”,方方这是要挑战法律么?在此时,方方的智商竟然低到犹如三岁的母猩猩。

  那么方方为何要刻意造这个谣呢?除了不要脸的本性之外无非就是为了进一步烘托她想象中的武汉人民百姓生命的“惨状”,从而与她的“记住,没有胜利,而是结束”相呼应。

  方方写作的思绪链是完整的,支配她的精神动力就是她的“作品”能够卖出国,以能做一个名副其实的汉奸为荣。

  方方们为何如此憎恨新中国?她与共产党领导的新中国究竟有什么深仇大恨,我不清楚,但是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1949年以后的中国社会伤到了她,她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报仇,一直到她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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