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德先生:关于毛洪涛事件调查报告的几点看法
看完了毛洪涛事件完整的调查报告,简单聊几句:
第一,跟大家一样,从感性上我也无法接受毛书记自杀这件事,对于这一调查结果,第一反应是近乎本能(先入为主)的排斥。
第二,冷静下来之后,细细品味,如此大的舆论事件,举国关注,可能已经惊动了最高层。我不太相信王校长有这么大的能量可以搞定一切、也不相信调查组的同志敢于冒天下之大不韪进行包庇,调查结果公布之后,各大央媒第一时间跟进转发,也代表了一定的态度和判断。
第三,联系早几天的新闻回看,王校长在风波之后公开露面,彼时应该已经有了初步的调查结论,之所以没有对外公开,可能是在向上级打报告,这个上级,合理推测肯定包括省,应该也有相关部委,所以调查结论的最终公布,代表的应不只是市一级的意见。
第四,关于自杀的动机。一晚上我都在想,自己是否犯了一些主观错误?很多时候,人们总是站在正常人的角度去思考自杀的动机,可如果一个人的大脑能被正常思维所控制,他选择自杀的几率还有多高呢?
结合自己的工作,多谈几句:《保险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翻译一下就是: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成立两年后自杀,保险公司需要赔付。一开始学《保险法》,我对这一条规定很是纳闷,难道不担心有人故意骗保吗?后来明白了,自杀只是人一时的冲动,两年后还想自杀的概率非常之小。
仅供参考。
第五,逝者安息。死,往往解决不了什么问题,活着,一切才有可能。
第六,许多网友对这份调查报告公信力的质疑,是值得所有人(包括当地官方)思考的问题——如果说有什么教训需要总结,那就是,王校长的公开露面最好应安排在调查报告公开之后,而不是给流言的诞生制造空间。
六点看法发在微博后,一些朋友直接给我扣了一顶“五毛的帽子”,对于这样的指责,我从不多作辩解:
知我罪我,其惟春秋乎?
如果我们抛开先入为主的观念,重新回顾一下毛书记在朋友圈的遗言,但凡理性客观的思考一下,其实自己也会纳闷起来:为什么毛书记的遗言没有抛出来实锤的证据与直接的线索,只有情绪的控诉呢?
哎,毛书记一路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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