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聘新冠肺炎治愈者,既挑战道德底线也触碰法律红线
今年1月18日,姚女士回湖北老家休年假。因发烧被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2月5日治愈出院。几天后,公司得知姚女士情况后,通过微信告知:因姚女士被确诊过新冠肺炎,不得返岗,公司已决定自2月10日起与其解除劳动合同。(2月18日 《浙江工人日报》)
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中,有一部分人是幸运的,战胜了病魔成功出院;有一小部分人则失去了宝贵的生命。当下,“新冠肺炎治愈者”也越来越多,对于治愈出院的人来说真的是一件很值得庆祝的事情,但也出现了新的问题,除了病毒感染带来的身体上的伤害,那就是来自精神上的痛苦。治愈出院的他们要面对他人的眼光、冷漠,还是遭遇生活的压力,就像该女士遭遇了企业生硬、冰冷辞退。所以针对“新冠肺炎治愈者”的生活和工作面临的问题,必须要引起重视。
对于企业来说,本意应该是为大家好,不想因为一个不确定隐患造成重大的危险,所以选择了最简单的办法,辞退认为不适合在回到岗位的员工。但是这种“简单粗暴”的方式却是既挑战了道德底线也触碰法律红线的方法。之所以会出现此类事件,一方面是广大群众对“新冠肺炎”的恐惧,认为一切与之有关的都是“病毒”,不敢冒险。究其原因就是不了解“新冠肺炎治愈者”的医学信息,不懂才会选择避而远之;另一方面缺乏相关方面的法律常识。《传染病防治法》第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传染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人。但不仅是企业还是个人,多少都会将新冠肺炎治愈者当成“危险的人”。
所以,首先,相关部门要加强“新冠肺炎治愈者”的科学宣传,让广大群众了解相关的医生知识,才能在根本上解决群众的恐惧;其次,要完善相关法律,为“新冠肺炎治愈者”提高应有的保护;最后,当事人要勇敢的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伤害。 “新冠肺炎治愈者”毫无疑问是健康人,既然是治愈者,自然是不具备传染性,可以和正常人一样生活和工作。请不要戴上“有色眼镜”看“新冠肺炎治愈者”,更不能做出既挑战道德底线也触碰法律红线的行为,才是该有的样子。(长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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