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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午:别放过一个坏人!毒教材涉嫌哪些犯罪行为?

2022-05-30 16:40:11  来源: 红歌会网   作者:子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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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网怒怼毒教材,某些人就暗戳戳地出来洗地,大呼什么“‘那十年’重来”啦、“反智”啦。

  美国籍作家洪晃说:教材插画没问题,是“家长意识形态”有问题,不能“灌输”一种审美。

  某利益相关的网站,以家长和五年级小学生(值得一提的是,这个“小学生”是五年级的智商、五十岁的语气)的口吻,指责广大网友搞“网络暴力”,反过来要广大网友反思:

  “可能迟到但绝不缺席”的环球前总编又出来扮演“理中客”,喊网友不要作“政治联想”,极力回避事件背后更加本质的政治问题和阶级斗争问题;结合胡锡进以往言论,胡锡进最担心的还是群众因为这个事件有了政治觉悟、被“逼左”了。

  尽管洗地的姿势各有不同,但特点却是出奇地一致,那就是避重就轻,淡化事件影响,掩盖毒教材严重违法的事实。而胡锡进所谓的不要作“政治联想”就离大谱了,故意画错五星红旗不仅涉及法律问题,也涉及政治问题。

  即便是在上面的诸位人物心目中的“灯塔”国——美国(胡锡进也曾坦言希望自己出生在美国),在儿童读物上漏阴也是违反“分级”制度和相关法规的。

  存留别人小孩的隐私照片都属于涉及“儿童淫秽内容”的违法内容了,更不用说在公开出版的教材上故意让男生露生殖器、“摸胸”、让女生露内裤这些极其卑劣的行为了;也别拿什么美国“开放、先进的性教育”说事,首先这是数学教材不是“性教育”读本,其次“性教育”读本上的生理结构图跟故意露阴是一回事吗?“毒教材”究竟是“性教育”还是“性犯罪教唆”?

  5月28日晚,人民教育出版社就插图事件道歉并发布整改说明;往往纷纷怒斥,“道歉有用的话,还要法律干什么?”

  网友话音未落,5月29日早上,中央政法委机关报《法治日报》官方微博就刊登了微评,说出了网友心声: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如果只是大张旗鼓地道歉整改,而没有深挖根源、没有人因此担责,以后“毒教材”“毒绘本”事件恐怕还会发生!警惕不良价值导向披上看似“美好”的伪装向孩子下“读手”,问题教材整改不能止于道歉!严查各环节失守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才能发挥更大警示作用!

  笔者不希望《法治日报》和司法部门仅仅“评”一下,而是切实地行动起来,全国亿万双眼睛都在盯着你们看呢?

  笔者抛砖引玉,作为一个普通老百姓,现学一遍法条,我们来认真讨论一下,毒教材涉及的各路当事人究竟涉嫌哪些违法犯罪行为。

  1988年12月新闻出版署发布实施的《关于认定淫秽出版物及色情出版物的暂行规定》对淫秽出版物提出了一个比较具体的认定标准,其中第二条列出了七种具体情形:

  第三条进一步指出:

  色情出版物是指在整体上不是淫秽的,但其中一部分有第二条一至七项规定的内容,对普通人特别是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有毒害,而缺乏艺术价值或者科学价值的出版物。

  第六条给出了认定的范围:

  本规定所称的出版物包括书籍、报约、杂志、图片、画册、挂历、音像制品及印刷宣传品。

  将这几条规定结合起来看,在数学教科书插画里面故意画出男生生殖器,故意画出女生露出内裤,故意画出捉迷藏时摸胸、掀裙子,能否认定为“淫秽出版物”其实也就很清楚了。

  那么,插画设计者涉嫌什么样的罪行,应当如何处罚呢?

  刑法第363条规定:

  【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法第364条规定:

  ……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显然,作为教材插画制作者的“北京吴勇设计工作室”,涉嫌向未成年人制作、传播淫秽物品,属情节特别严重;

  虽然我国实行的是义务教育,学生不必自费购买教材,但这笔钱是公共财政向人教社支付的,也没有证据显示吴勇工作室是无偿制作插图的,所以“以牟利为目的”的情节认定也是成立的。

  既让如此,那就应从重处罚,应对插画具体设计者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而人教社的相关负责人作为涉事小学数学教材的复制、出版、贩卖、传播的具体执行方,也应当按照363条之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人教社和“北京吴勇设计工作室”是本起案件的涉事单位,按照刑法第366条规定,除了应对单位判处罚金,还应追究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相关刑事负责:

  【单位犯本节规定之罪的处罚】单位犯本节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三百六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天眼查搜索到的工商注册信息显示“北京吴勇设计工作室”没有相关的工商登记信息。那么问题就来了,人教社是如何将小学数学教材的插画设计项目外包给一家三无企业的?这里是否涉及违规招投标、合同欺诈等经济犯罪问题?

  争议教材封面设计者吕旻,被网友扒出系统编教材的艺术设计总顾问吕敬人,吕氏父子还共同持股一家公司,其中吕敬人担任监事,吕旻担任法定代表人;那么这里是否涉及人教社内部的腐败及利益输送等犯罪行为?

  此外,出版行业的专业从业人士指出,出版一本图书都要经过“三审三校”的严格流程:

  “出版一本图书要经过三审三校的严格流程,即一本图书产生之前,要经历责任编辑、副编审、编审三次审稿。此后,还要在校对部门经历3次校对,最终才能出版。”

  那么,问题插画从提交到出版,经过这么多环节、这么多人的审校,难道都没有发现问题吗?那这本身就是很大的问题了!相关审校人员及主要负责人是不是涉嫌“渎职罪”呢?问题教材堂而皇之第使用了近10年,负责监管的部门的相关负责人是否也涉嫌“渎职罪”呢?

  毒教材的问题远不仅仅限于人教版的数学教材插画,笔者庆幸的是笔者孩子所在的学校用的是北师大版的数学教材,这也是笔者很早就关注到教材问题却没有首先注意到数学教材的原因。

  但不论是数学教材,还是别的教材,抑或是什么推荐“读物”、“绘本”,问题背后的运作机制、形成原因都是有着相似性和共通性的。

  所以,作为两个孩子的家长,笔者非常愤怒!

  多的话也不说了,笔者只希望能看到“依法治国”的生动案例,希望问题能够一查到底,不冤枉一个好人,但更不能放过一个坏人!

      【文/子午,红歌会网专栏作者。本文原载于“子夜呐喊”公众号,授权红歌会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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