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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昌平:我对2021年一号文件“在合作社内部开展信用合作”的解读(二)

2021-03-12 09:26:33  来源: 乡建院微信公众号   作者:李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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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本人李昌平,乡建院创始人。十多年来领导乡建院一百多号同志在全国各地协助县市区党委政府在数百个乡村开展“以村社内置合作金融为切入点的系统性乡村建设”,探索激活内生动力、四两拨千斤的乡村振兴之法,创造了很多经典案例,如河南信阳郝堂村、湖北武汉江夏小朱湾、湖北鄂州张远村、山西岢岚宋家沟、山东微山湖杨村、广东珠海石龙村、内蒙达拉特旗树林召镇等等。

  2021年的中央一号文件,终于出现了“在合作社内部开展信用合作试点”的要求,这是对“以村社内置合作金融为切入的系统乡村建设”的肯定。本人认为“在合作社内部开展信用合作”是2021年一号文件的真亮点,是激活乡村发展内生动力、探索四两拨千斤乡村振兴之法的根本性举措。

  为什么村社内置合作金融如此重要呢?

  今天第二讲的内容是《村社内置金融是中国避免陷入“日本式衰退”的有效途径》

  本人在2000年离开体制后,去了深圳珠海等地打工。2001年因出版《我向总理说实话》一书去了北京,辗转到了中国改革杂志社工作。在温铁军老师领导的中国改革杂志社内工作,可以接触到很多学术精英和决策精英。十几年前的北京精英们,就在思考一个重大的问题:当中国的经济总量全球第二要赶超美国的时候,防止中国经济陷入“日本式衰退”将是中国的头等大事之一。当时北京主流精英们的共识是“农村集体土地和农民房屋等财产市场化”(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和可支配现金流,扩大内需促经济可持续增长)是最佳应对之策。精英们认为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推动经济增长的动力实际就是市场化,能够市场化的都市场化了,到时(2015年)还没有市场化的可能就是农村集体土地和农民房屋了,逐步让农民房屋和集体土地私有化,其价值有数百万亿,数百万亿价值的沉默资源资产的逐步市场化,就可以避免中国陷入“日本式衰退”。但北京精英圈子的共识并不是铁板一块,譬如张路雄、温铁军、徐祥临、贺雪峰、潘维等先生虽不反对深化市场化改革,但旗帜鲜明反对土地私有化。当然,沉默者更多。

  坚持土地集体所有制,如何深化农村要素市场化改革,避免“日本式衰退”?

  如果要坚持土地集体所有制,如何深化农村要素市场化改革呢?如何避免“日本式衰退”呢?这是温铁军教授等少数派也必须回答的难题,不回答这个难题就必须接受土地私有化以应对“日本式衰退”的主流主张。主张集体土地私有化的主流派,只是从经济发展速度考虑问题,只把土地当成财产或市场要素考虑,要避免陷入“日本式衰退”就必须土地私有化。反对土地私有化的是非主流派,是精英中的极少数派,他们认为土地不仅仅是财产和市场要素,土地功能是多元的,地权制度与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的性质高度关联,在土地制度改革上,不仅仅只考虑经济发展速度,要把国家有效治理和社会健康稳定发展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因此提出反对土地私有化主张。

  不管温铁军等先生如何反对土地私有化,土地私有化渐进式改革从来就没有停止过。土地私有化派主导了改革权,他们公开的说法是为了经济可持续发展,必须“深化市场化改革”,私底下的说法就是集体土地私有化。

  在“发展才是硬道理”和“不改革死路一条”的改革发展语境下,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到户、地权三权分置、农地经营权集中于老板后在金融机构抵押贷款试点、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制改造等“深化市场化改革”的组合拳一套接一套的打,但只字不提土地“私有化”三个字。

  ▲日本农协 名古屋附近 与日本农民合影,2005年

  2005年后,我有机会去了我国台湾省和日本做访学,有了深入考察日本农协及台湾农会的机会。我发现日本和台湾农民的农地并不能在正规金融机构抵押贷款(正规金融机构不接受小农的农地抵押贷款),而只是在农协或农会内部信用部实现抵押贷款,这让我很意外,也是意外收获,特别惊喜。我在和台湾省“前农业委员会主任”陈希煌老先生深度交流的时候,陈先生说:东亚原住民小农的农地是不可能在正规金融机构获得抵押贷款权的,因为农户农地规模太小、且分散。所以,日本、韩国和我国台湾的农地只能在农协或农会内部的农信部获得抵押贷款。我向陈希煌先生请教大陆和台湾的土地制度谁优谁劣时,陈先生说:台湾(或日本韩国)的农地农户所有制制度肯定不如大陆的农地村民集体所有制制度先进,陈先生见我满脸疑惑的表情,特别强调这不是他一个人的观点,在日本和台湾研究土地制度的学者圈中有一定的共识。当我向陈希煌先生请教大陆如何在坚持土地集体所有制下让村民的承包地或集体成员权实现抵押贷款时,陈先生说:如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大陆在村社组织内部或人民公社内部建立“信用合作部”,农户土地承包权和村集体成员权等可能就可以在其内部“信用合作部”实现抵押贷款的,如果真能这样,大陆的土地集体所有制和村社制度的优势就更明显了。陈希煌先生还认为,大陆土地村民集体所有制不是公有制,是民有制,也是一种土地私有制实现形式,是特殊的土地私有制,或许这个观点不一定得到多数专家学者们的认同,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土地村民集体所有制绝对不是公有制是毋容置疑的。陈希煌先生以忠告的语气说:大陆的土地集体所有制度基本没有问题,有问题的是没有与其配套的合作金融制度。大陆的土地制度改革,千万不要学日本、学台湾、更不要学欧美,那样做就是历史性倒退了。

  和陈希煌先生交流后不久,我因两本书在越南出版两次去越南农村考察,越南土地集体所有制实施私有化改革后,农户私有的农地照样不能在正规金融机构抵押贷款,并且党在农村的领导权名存实亡、村社组织土崩瓦解、农田水利等基本建设寸步难行、农村社会治理越来越难。越南土地私有化改革后的现实状况,活生生的验证了陈希煌先生的忠告。我从此站在了反对土地私有化的阵营中,并成为土地集体所有制和村社制度的坚定捍卫者。

  土地私有化恶果已有验证,坚持土地集体所有制是有效出路

  反对土地私有化喊口号是没有用的,主导改革的私有化派是不会理睬你的。一方面,要拿越南、老挝等原土地集体所有制国家搞了土地私有化改革后的恶果警告私有化派,这样不仅不能让国家避免“日本式衰退”,还会把农村改得乱七八糟,把共产党领导改得名存实亡。另一方面,要想办法用事实证明,通过创新农村金融制度供给,在坚持土地集体所有制下农户土地承包权和村集体成员权也能实现抵押贷款或有偿退出,也可以让农村土地数百万亿沉默价值市场化,也可以避免“日本式衰退”在我国的发生。

  2005年,我从课题费中出资10万元,引导村庄集体经济组织拿出25万元,以35万元作为创建我村(监利县王垸村)的“养老资金互助社”即村社内置金融的“种子资金”,并确定“资金互助促发展、利息收入敬老人”发展理念。60岁以上的老人们为了获得“种子资金”利息收益都积极响应,每人出资2000元加入养老资金互助社。年轻人想得到贷款,先要存款再贷款,存1万可以贷3万,但要用承包地或村集体成员权进行抵押贷款,这样做“一举五得”:

  一、村民重新组织起来了,重新组织进入以党支部领导下的村社,巩固了村社制度。

  二、解决了村民及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建设的“融资难”问题。

  三、农户承包地和集体成员权可以抵押贷款了,农民的“财产权”或“成员权”等可以变成活钱活资本了。

  四、党支部领导下的村级组织可以为村民提供借贷、统购统销等多种生产生活服务了,服务能力获得极大提升,壮大集体经济有了新的实现途径,村庄有了凝聚力,村民自治也做实了。

  五、把乡贤文化、孝道等找回来了,农村有礼了,更加和谐了。

  后来,我把王垸村的经验带到河南信阳郝堂村,创建了以村社内置金融为切入激活内生动力的自主综合发展乡村建设模式——郝堂模式。郝堂村获得了巨大的成功,成为了国家级示范村。2011年我和孙君等人创建了中国乡建院,把郝堂经验推广到全国20多个省市区的数百个村庄。2015年以前,我们一个村一个村的做内置金融为切入的乡村综合发展试验;2015年后,我们在县域范围内做内置合作金融村社联合社体系建设推广,全方位推动农村深化改革及综合发展,深受基层干部和广大农民的欢迎。

  内置合作金融村社联合社体系,乡村振兴的定海神针与发送机

  内置合作金融村社联合社体系建设,既守住了总书记设定的土地集体所有制、党的领导、共同富裕等改革底线和目标要求,又最大化的回应了不同制度坚持者的主要合理改革主张与关切,既回应了农村(微观层面)内在的改革发展要求,又回应了中国经济(宏观层面)可持续发展,避免陷入“日本式衰退”的要求。

  在我看来“内置合作金融村社联合社体系建设”是开启中国乡村社会复兴之门的钥匙,是中国未来可持续发展的定海神针和发动机!未来30年,中国农村改革发展的中心任务之一就是——内置合作金融村社联合社体系建设和不断完善,这是中国乡建院和李昌平等人的使命。

  2021年一号文件强调“在合作社内部开展信用合作”,为乡建院在坚持土地集体所有制前提下的协助农民活化数百万亿沉默价值的实践探索提供了护身符,也是为扩大内需和建立内循环提供的金钥匙!(待续)

  文|李昌平图|网络

  作者单位: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土地法制研究院

  作者:李昌平来源:乡建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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