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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征路 | 毛泽东、蒋介石对《甲申三百年祭》的不同态度——重访革命史之四十五

2020-12-23 16:32:13  来源: 人民食物主权论坛   作者:曹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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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毛泽东、蒋介石对

  《甲申三百年祭》的不同态度

  ——重访革命史,解读现代性(四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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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取得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后,无产阶级掌握了政权,在参政的几个阶级之间仍有矛盾,其中也包括阶级矛盾,但是毛泽东从来也没有主张通过暴力来消灭资产阶级。毛泽东、刘少奇都不止一次指出过限制和反限制的斗争是新民主主义国家内部阶级斗争的主要形式,赎买也是一种形式。阶级斗争的结果消灭阶级是一种“扬弃”,消灭它消极、落后的东西,吸收、保留它有用的东西,并不是消灭对方阶级中的一切因素。

  马克思在1881年给维•伊•查苏利奇的信中就曾经说过,俄国农村公社“能够逐渐摆脱其原始特征,并直接作为集体生产的因素在全国范围内发展起来。正因为它和资本主义生产是同时存在的东西,所以它能够不经受资本主义生产的可怕的波折而占有它的一切积极的成果。”

  列宁提出过的但没有实行的赎买政策,在我国对私人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中得到实现,也正是吸收了资本主义一切有用的“积极的成果”。这一赎买政策,就是和平过渡。后来共产党在1953年提出了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是以“一化三改造”为核心内容的总路线,又称为公有化改造,就是对这一理论进行的实践。

  其实这些理论问题在筹备七届二中全会时就已经讨论过,刘少奇明确说过,我们和资产阶级可以“搭伙十年到十五年”。毛泽东在1949年1月6日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曾说,对资本主义,“凡有害的,加以限制;凡无害的,加以利用。如果希望搞社会主义,太快了,会翻筋斗。”在1月8日讲话中又说:“中共二十八年,再加二十九年、三十年两年,完成全国革命任务,这是铲地基,花了三十年。但是起房子,这个任务要几十年功夫。”

  即使是邓小平,1956年也说过:“在我们中国共产党看来,普遍真理有这样一条,就是消灭封建主义、资本主义,实现社会主义。如果离开了这条普遍真理,不实现社会主义,那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国共产党就不要存在了。离开了这条普遍真理就谈不上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那就是走资本主义的道路而不是走社会主义的道路。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我们对资本主义工商业采用了和平改造的办法。实践证明,这样做的结果,我们的生产不仅没有受到破坏,而且得到了发展,既消灭了资本主义,又教育了资产阶级。这是比较好的办法。”这就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普遍真理与本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 “我们的社会主义改造是搞得成功的,很了不起。这是毛泽东同志对马克思列宁主义的一个重大贡献。”

  实际上,研究中国革命进入转折时期的历史主题才是七届二中全会的任务。

  1949年,中国革命进入了伟大的历史性转折,结束战争开启建设,走完中国式的革命道路,走上中国式的建设道路,把当时的历史主题提到党的议事日程上来,才是大会的根本任务。这是实现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革命转变的历史要求,也是建设新中国的历史要求。共产党的高层领导为了警戒自己,保持谦虚谨慎,防止胜利以后对个人歌功颂德,根据毛泽东提议,七届二中全会还郑重地作出了六条重要规定:一不祝寿,二不送礼,三少敬酒,四少拍掌,五不以人名作地名,六不要把中国同志和马恩列斯并列。

  1949年2月,党中央就要离开西柏坡迁往北平了,一个伟大的新时代就要开始了。毛泽东对身边工作人员说:我们进北平,可不是李自成进北京,他们进了北京就变了,我们共产党人进北平,是要继续革命,建设社会主义……要教育战士,不要中了资产阶级的糖衣炮弹。

  3月23日进京前夕,毛泽东再次提醒:今天是进京“赶考”的日子,我们应当都能考试及格,不要退回来,退回来就失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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