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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援:只有让英烈有尊严地安息,才能让中华民族有尊严地屹立!

2018-05-01 17:21:33  来源: 罗援的博客   作者:罗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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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雄烈士保护法》历经十年呼吁,终于在2018年4月27日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全票通过。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英烈的敬仰、关爱和保护,是党心军心民心所向。

  前一段,社会上曾刮起一阵妖风毒气。一些人以亵渎英雄、调侃领袖作为酒后茶余的谈资;一些人把戏说历史作为吸引眼球、哗众取宠的工具;一些所谓的“人生失意者”把对社会的不满发泄到英烈身上;一些所谓的“专家”、“教授”把三尺讲台作为沽名钓誉,“高级黑”历史、颠覆“三观”的场所;更有一些“精日”分子为侵略者张目、“洗地”,在抗战圣地侮辱英烈,挑战中华民族的道德底线……凡此种种,挖祖断魂,是非颠倒,使亲者痛仇者快。前人受辱,后人落泪。长此以往,一个民族的精神何在?一个民族的良心何在?一个民族的取向何在?一个民族的安身立命之处何在?感谢党中央,感谢人大常委颁布了《英雄烈士保护法》,让我们揩干净那些败类们喷向英烈们身上的污泥浊水,再现中华民族血浴荣光。

  法律通过了,但并不等于英烈就可以安息了。我们必须做到:

  一、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对那些侵害英烈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违法分子绝不心慈手软,要敢于亮剑,冒头一个惩治一个,对这些败类的姑息就是对民族的犯罪。

  二、要加强对《英雄烈士保护法》的宣传力度。将其列入《国防教育》的重要内容,进课堂、进社区、进营房,使全民知其敬畏,知其荣辱,知其底线。电视影视节目要多创造一些有血有肉、可歌可泣的英雄主义、爱国主义的作品。

  三、加强对网络的监督管理。现在网络已经是意识形态的主战场,网络监管部门具有义不容辞的重大责任,必须依法行事,否则视为渎职。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网民必须对自己的言论负责,不得触犯《英雄烈士保护法》,凡以身试法者,公检法等强力部门必须介入,落地查人,绳之以法。网络运营者、微信群主和责任编辑要实行问责制,对违法言论视而不见、消极无为者应视为知法犯法,对违法信息要立即阻断、删除,并要记录在案,依法举报。

  四、要加强舆论监督、法律监督、制度监督。全民都有义务遵守和维护《英雄烈士保护法》的法律权威地位,发现违法者,公民有权利举报,公安机关有义务受理。要形成全民对侮辱英烈的犯罪分子的高压态势。

  五、要定期举行英烈纪念活动。每年的9月30日是法定的“烈士纪念日”,各级党政军领导同志和人民群众必须依法举行公祭活动,表达对英烈们的缅怀和敬意。

  六、要切实做好英烈遗属的优抚工作。要把还未脱贫的烈士遗属作为第一“精准扶贫”对象,要逐一落实烈士遗属在医疗、教育、就业、入伍、住房、养老等方面的优抚政策。对英烈亲属的关爱,就是对英烈的安抚,就是一种看得见、摸得着的社会导向。期盼《英雄烈士保护法》能够产生巨大的社会效应,让我们的英烈们有尊严地安息!人民英雄永垂不朽!

  最后,祝网友和战友们五一节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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