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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南:中共阶级意识复活

2014-10-19 09:28:59  来源: 红歌会网   作者:司马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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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兹向各位推荐这篇关于深圳打工仔生活的调查报告,理由如下:

  第一,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长王伟光先生发表了一篇文章,从马列主义基本原理,谈到邓小平理论中的基本路线,分析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民民主专政必要性。盖因为中间提到"阶级斗争"字眼,被一些患了阶级斗争过敏症的人嗅出了异味,他们像是树上担任警戒的猴子误判危险信号,鼻涕眼泪一块儿流,哇哇大叫"狼来了",中国又要搞"阶级斗争为纲"了,一吠群吠,理论界舆论界海内外网媒纸媒遂开动所有发声机器,隆隆重重地闹腾了好一阵子,现在还没消停下来。

  竭尽夸张能事,栽赃王伟光要搞以阶级斗争为纲,甚至要藉此"绞死他"的那伙子人,并非真的认为中国要重祭以阶级斗争为纲,但他们听不得"阶级",听不得"阶级差别",听不得"阶级矛盾",更听不得"阶级斗争"。这篇调查报告当中,我们恰好看到了阶级,看到了阶级差别,看到了阶级矛盾,看到了阶级斗争。

  第二,这篇调查报告语调平和观察细腻,并没有寻找那些同样客观存在但耸人听闻的案例,例如富士康十三跳……相反,这篇调查报告是以深圳较为普遍意义上的打工仔的实际生活工棚状况作为调查对象的,因而更具有典型性,更具有说服力。

  第三,作者本人的母亲及其他家人多年在深圳打工,他对深圳打工仔的实际生活状况的观察,并非仅仅止于住进工棚打一份工的有限认识,而是以家族血亲的打工整体经验作基础的。 这种家族体验、主体承受,无限抵近式的调查报告,比之那些领导介绍组织安排秀才们走马观花得来的官样文章要来得更真实更具体更生动。

  第四,因为受到写作能力写作条件研究方法等方面的限制,作者暂时还没有将现象、问题、原因、单一因素与分结论及总体结论之间的关系等等在通常的严肃的规范的调查报告中应当写清的问题一一厘清,但这丝毫不影响本调查报告的分量与意义。高玉宝写《半夜鸡叫》,吴运铎写《把一切献给党》,当然达不到《静静的顿河》的高度,技巧上也不如莫言《丰乳肥臀》,更不及蓝陵笑笑生的《金瓶梅》词话,但粗手大脚为自己的爹娘画像,进而为打工仔的利益而斗争,其价值和意义自有不同。

  第五,这是一份针对深圳打工仔们实际工作与生活状况的来自"自干五"的个性化的调查,这种调查本应当是由国家相关专业机构去做,但是因为"你懂的"的原因及"你无论如何也没有办法懂得的"原因,这项工作事实上是被严重的忽视了。 全国总工会毫无疑问是理所当然应该代表包括打工仔利益在内的整体工人阶级利益的机构,是工人阶级自己的组织形式,但是,高高在上的官僚化倾向,麻木不仁的政客式作风,人们已经很多年没有听到全国总工会站出来就工人群众的实际利益问题具体说点儿什么勇敢争取什么了。

  第六,夏衍当年的《包身工》写出了旧中国上海工人的悲惨境遇,其身临其境的描写曾经唤醒了许许多多青年知识分子的历史的责任感与悲悯的道德情怀,使得一些青年知识分子走上了义无反顾的革命的道路。本文作者写的不是文学作品,改开30年来现实生活中所发生的故事,要比文学作品来的更离奇传奇更让人拍案惊奇。切莫低估调查报告的力量,调查报告的力量来自于真实,惟有真实的东西有力量,没有什么东西能够战胜真实的力量。

  第七,撰写这样的调查报告,可视为新的历史时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一个侧面,在常委会上洗澡出汗红脸是必要的,到工棚里来,到那些每天因为吃饭问题要去借二三十块钱的工人当中去体会一下他们生活的艰难与困窘也有其必要性。对比动辄几百几千几万元饕餮盛宴,深圳打工仔的盒饭,也许有助于我们某些领导干部内心深处的阶级意识复活。从最根本的道理上讲,中国共产党是工人阶级的,也是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与含深圳打工仔在内的工人阶级、普通劳动群众的生活差距太大了,可能会产生疏离感,可能会忘记怎样代表工人阶级的利益。

  第八,我们尊重那些因为阶级地位不同而对于阶级斗争特别敏感,害怕你死我活的大规模的阶级斗争又来的大腹便便的肉食者富贵者的主观感受。 应该告诉这些人,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在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前提下,所谓阶级斗争再也不会出现你们所担心的那种样态,但是你们认为深圳工棚里面的打工仔的生活应当永远这样下去吗?

  ……

 

  (2014年10月13日司马南写于北京南锣鼓巷八号)


私有经济下的中国工人——深圳工厂调查随笔

2014-10-13 陈荣荣 昆仑策研究院

 

  原编者按 向读者推荐陈荣荣同志这篇调查随笔。作者实地调研25天,其中有16天是作为一名正式打工者身份调研。编者认为,我国将较长时段处于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时期。正因如此,调研私有经济包括外资经济下的中国工人的生产、生活状况并作出相应的思考,自然是很有必要的。

 

  2014年2月15日,笔者从家乡江西省赣州市宁都县乘大巴来到深圳,计划通过工人访谈和一段时间的工厂打工来开展工人调查,此次调查历时25天。在这25天中,有16天笔者作为深圳市乐彩智能卡科技有限公司的一名正式工人进行了打工体验,其余时间则在工业区走访了其他厂的工人(包括一些有维权经验的工人)、劳工机构工作人员和正在深圳进行社会调查实践的大学生。呈现给大家的就是笔者这25天工厂调查的随笔。

  马克思的《资本论》和恩格斯的《英国工人阶级状况》都引用了大量的英国工厂视察员的报告。1833年,英国确立工厂视察制度,政府成立工厂视察委员会对工厂进行监督视察。此后,英国工厂视察员犹如英国资本主义制度的“史官”一样真实记录了英国工业发展史上工人阶级的处境。大量高质量的视察员报告对于我们了解资本主义的发展史具有重大意义,否则充满“血和肮脏的东西”的资本主义发展史就被资产阶级学者伪装成只剩下抽象文明与繁荣的“黄金时代”。如果缺少这些工厂视察员报告,马克思写作《资本论》恐怕也存在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的尴尬。

  改革开放30多年来,随着私有经济的不断扩张,我国大量工人(含农民工)在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作出了重大贡献。从长远来看,社会主义国家改革面临的最大问题及其出路都主要体现在如何对待工人阶级问题上。虽然农民工的无产阶级化仍是一个正在进行的过程,但从趋势上看,城市的发展将对中国存在了几千年的农业发展路径进行一次彻底的改造和颠覆。城市和城镇将承载越来越多的人口,工人(包括服务业工人)将在中国社会发展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劳资矛盾也会不断上升为社会矛盾的焦点。

  今天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有必要建立类似于英国曾经的工厂视察制度。而在工厂视察制度建立之前,国内知识界应主动承担起工厂调查的责任。这种调查对于让人们了解中国的发展从哪里来以及该向哪里去具有最直接的说服力。

  一、工业区是另一番景象的“世外桃源”

  笔者到过深圳多次,母亲从1996年外出打工,直到2011年才回到县城工业园上班,期间基本都是在深圳。父亲也曾多年在深圳打工。以前来深圳都住在母亲所在的工业区,这种经历曾误导笔者对深圳的判断,一度曾以为电视上、书上或者别人口中都在夸大深圳繁华的事实,因为笔者多次见过的深圳甚至比自家所在的县城还要脏乱差。后来才清楚,这种误解源于两极化的城市发展模式,深圳自有其繁华的一面,但对于像母亲这样的最底层劳动者来说,即使他们上班的地方离城市繁华的中心地带只有一墙之隔,也只能生活在城市为他们圈起的底层人生存场所。

  笔者的住宿所在地位于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镇樟坑径上围村,虽称为“村”,但已不再是传统农村的景况了。这里的主要职能是工业生产,主要是一些劳动密集型制造业,大量广东省内外的农民工就聚集在这类工业园里。这种工业区犹如另一种“世外桃源”,有它自己独立的模样。这里的绝大多数人有着相似的生活和命运,男男女女都长着一副让人容易识别的打工仔面孔。上班期间园区外的行人稀稀落落,一到下班时间马路上的人群便川流不息,热闹非凡。各种生活垃圾随处可见,商店里摆放的也多是些经济实用的商品,除几个大型超市外,很难在这里看到属于大都市的各种“高端、大气、上档次”的产品。几十米一见的派出所报警电话提醒着每一个人要随时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

  二、最低工资标准就是工人的最高工资标准

  对于一个调查者来说,即使只用一天时间把自己真正当一名工人在这种工业区里找工作,它给你的冲击和感受都是强烈、深刻的。第一天跑完十几个工厂之后,笔者的脑海里便有了一幅关于工人个体状况的轮廓图景。元宵节刚过,大量务工人员就离开家乡回到这个劳务输入大城,白天在繁忙的街道上、工厂门口到处可见正在找工作的人。虽然每个厂在加班费、伙食住宿费、全勤奖等方面会有些细微差别,但总体的待遇最后算下来都差不多。一个普工(工厂里大部分都算普工,少数是技术、管理人员)如果加班少的话一个月就2000元左右工资,如果加班时间长(比如一天加班4个小时)的话也就3000-4000元,一般不可能超过4000元。

  几乎全部工厂的底薪都是1800元左右,这是根据深圳市新调整的最低工资标准设立的,深圳市从2014年2月1日开始执行每月1808元的最低工资标准,这也是全国最高的最低工资标准。我国各地政府设立的最低工资标准是一个可以很好窥视中国劳资关系的重要指标。按照国际惯例,最低工资标准一般应当是社会平均工资的40%-60%,而我国各地政府设立的最低工资标准大部分都低于国际惯例。例如,根据《深圳统计年鉴(2012)》,2011年深圳市职工年平均工资是55143元,折合月平均工资4595元,而该市当年的最低工资标准为1320元/月,仅相当于月平均工资的28.7%。

  所谓最低工资标准在某些私企其实就是工人的最高工资标准,大多数工人的底薪只会低于而不会高于这一标准。而且,很多小工厂连最低工资标准也执行不了。比如,按照最低工资标准计算,深圳市平时的最低加班工资是15.6元/小时,周末的最低加班工资是20.8元/小时,而笔者后来所在的私企乐彩厂平时的加班工资是12元/小时,周末的加班工资是15元/小时。并且,乐彩厂自己规定实行26天制(法律规定的是22天制),这样,工人星期六的上班工资就按照平时工资计算,而不是按照周末加班工资计算。按照工厂的工资标准计算,笔者后来16天的工资是1200多元。2014年3月10日,针对工厂的这种克扣工资行为,笔者找工厂进行了讨薪。在据理力争之下,笔者拿到了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结算的工资。能将工资讨回是因为笔者的讨薪数目不大,实际上大多数工人的讨薪之路并没有这么容易。乐彩厂有三位工友曾经也因为类似的普通劳资纠纷从上告劳动局到拿到钱耗时差不多两个月。为了拿到钱,他们不得不经常往返劳动部门,好不容易等到劳动仲裁书下来之后他们还得三番两次地去找老板要回仲裁书规定的赔偿,有时候他们还会受到老板的威胁恐吓,工人的讨薪之路异常艰辛。通过讨薪,笔者拿到的按最低工资标准计算的工资是1800多元,工厂实际克扣工资幅度达1/3左右。如果是在生产旺季工人大幅延长加班时间的情况下,其实际克扣工资的程度则更高。当这样冷冰冰的事实和眼前活生生的工人联系起来的时候,笔者对中国30多年的劳动力“比较优势”却自豪和骄傲不起来。

  三、罚款是这里工厂的重要管理手段

  2月20日,来深圳的第五天,笔者成为深圳市乐彩智能卡科技有限公司的一名正式员工。虽是公司,但在工人的话语中只有“工厂”,没有“公司”。像很多厂一样,乐彩厂现在正在大量招人,进这种小厂做普工几乎没有任何门槛。在正式上岗之前,公司前台拿了一份《新进员工协议书》让笔者签字。协议书中有两类词出现的频率很高,一类是诸如强制类的词,如“必须”,“必须按要求穿戴”、“必须服从”、“必须由主管或者经理确认”等;一类是处罚类的词,如“处罚”、“扣”、“以……论处”等,工衣与厂牌“必须按要求穿戴,否则每次处罚10元”、“对扰乱秩序者一律按规定予以处罚”、“打卡后无故未到工作岗位者,经发现以旷工论处”、“员工迟到1分钟扣半小时正班工时……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等。协议书的用语无不彰显着厂方赤裸裸的强势和专制,但即使面对工厂再苛刻的纪律和规定,工人也只能选择完全服从而无法协商。工厂的这些规定并不是一纸空文,经常在宣传栏上看到的各种罚款公示便知道这些规定是工厂的重要管理手段。

  在资本主义世界,资本家在经济上的绝对专制是对资产阶级在政治上要求民主的最好讽刺。这种状况决不应当在社会主义的中国出现。马克思曾分析说:“资产阶级通常十分喜欢分权制,特别是喜欢代议制,但资本在工厂法典中却通过私人立法独断地确立了对工人的专制。”“奴隶监督者的鞭子被监工的罚金簿代替了。自然,一切处罚都简化成罚款和扣工资,而且工厂的莱喀古士们立法的英明,使犯法也许比守法对他们更有利。”

  四、流水线上的工人

  笔者进厂这段时间,新员工入职与员工流失每天都在发生。笔者被分配到冲床车间。冲床车间放着六七台不同模型的机器,但只有一位工人在开着其中一台机器,他就是笔者以后的师傅(“师徒之情”早已被大工业的流水线所冲淡)。过了几天笔者才知道,原来冲床车间只有两名员工,实行两班倒,每人负责12小时的生产。乐彩厂是生产各种卡片的,比如会员卡、广告卡片等,笔者在工厂的这段时间主要是在生产会员卡,一张简单的会员卡有十一个生产工序:胶印、加膜、磁条、定位、合成、冲切、QC、DOD喷码、写数据、查码、包装等。正在运转的冲床机就是对应“冲切”这个工序,它把一张大卡片切成二十五张消费者手上拿到的小卡片。每切一张卡都会连续发出“噔、噔、噔、噔、噔”的响声(响五次),冲床机强大的冲力使得这种声音可以响彻整层车间。刚听到这种响声的时候可能还不觉得它刺耳,但在车间工作几个小时之后你就不得不开始承受它的折磨了。

  师傅对笔者的提问有问必答,但只答不问。他长着一副老成的面孔,和他十八岁的年龄显得极不相称。他是一个做事很勤快、踏实的人,但性格内向,在厂里没有几个聊得来的工友,平时吃饭的时候总是见他一个人拿着智能手机一边吃饭一边看着视频。后来笔者才体会到这个岗位对于工人性格的禁闭作用。40平米左右的车间里不停地响彻着机器的噪音,除了六七台机器的陪伴外车间里再无一人,车间的门关起来之后(车间的门一般不允许开着)这里犹如一个被世界隔离的小孤岛。一个长期在这种环境下工作的人变得冷淡和沉默实属正常。

  进厂第二天,师傅就跟笔者说前一段时间冲床车间有一个工人受伤了。不久,师傅也发生了工伤,被一台烫印机压到了手掌,幸好伤得不算太严重,只对两个手指和掌背进行了缝针和包扎,没有造成残疾。对工人尤其是整日都在操作机器的员工来说,工伤并不是小概率事件,它是工人潜在的巨大威胁。

  在乐彩厂期间,笔者每天的动作就是把一张大的卡片放到冲床机上切成小卡片。这样连续工作一个小时后,手依然在惯性地挪动,但是神智逐渐地陷入麻木。看着没有一点温情的车间涂墙和地面,看着每天都雷打不动立在那个位置的冰冷机器,每天走进厂房都有一种车间恐惧症。直到今天,我们仍然能够对1967年韩国工人全泰壹在他日记里的一段话产生强烈共鸣:

  “工厂里充满了巨大的金属噪音,以及缝纫工恼怒的声音。我区分不了什么是真、什么是假,但仍然努力工作。对我来说,工作没有什么意义,我只是按照自己知道的去做罢了。除了正在做的事情,我没有任何的意识--不,甚至连自己正在做的事情,现在也变成了一种机械式、自动的动作而已。”

  做过工人之后才能深切理解为何历来一些思想家把世上最恐怖的一些词用来形容工厂,比如,英国学者E.罗伊斯顿•派克编的《被遗忘的苦难》把工厂称为“虐杀人的恐怖地方”、“恶魔之窝”,而傅立叶则称工厂为“温和的监狱”。

  对于大工业时代的流水线工作,周而复始地熬完一个工作日是一种多么艰辛的事情。如果单独拿出一个小时的工场手工业的技术活、一个小时的农业体力活和一个小时的附属在机器上的活进行比较,劳动强度从大到小的排序应该是农业体力活、工场手工业的技术活和附属在机器上的活。但是,如果把一个小时换成十个小时,这种排序很可能要发生根本性变化。从其对人智力和体力的损害来说,损害最大的无疑是附属在机器上的活儿。《资本论》中讲到:“一个人每天看管机器的划一运动15小时,比他从事同样长时间的体力劳动还要衰老得快。这种看管机器的劳动,如果时间不太长,也许可以成为一种有益于智力的体操,但是由于这种劳动过度,对智力和身体都有损害。”

  很多工人因为长期高频率重复一个简单动作而得不同程度的职业病。2014年3月11日,笔者来到深圳赐昱鞋厂观察该厂罢工。该厂因长期积累的劳资矛盾导致全厂3000左右工人全体罢工。其中一位妇女展示了她那只知觉已经不太灵敏的胳膊。她说她在医院针灸,一次就是100多块钱,已经扎了好几次了,但也不见得有好转。她同时抱怨一个月2000多块的工资根本就没法承受这么昂贵的医疗开销。还没等这位妇女说完,旁边几位妇女就附和说,她们都是这个厂的老员工,有的人在这个厂都干十多年了,机器越开越快,她们因为长年重复一个动作,所以胳膊都有不同程度的职业病。

  由于囤积了大量产品,老板安排我们(师傅工伤后又招了一个人)倒班,笔者被分到夜班,时间是晚八点到早八点。流水线上的辛苦在夜班上成倍地扩大。深夜,四周安静下来,冲床机发出的声音显得尤发剧烈,此时笔者的体力也困乏到了极点,意识逐渐进入昏昏沉沉的状态。难以熬下去的时候只想把产品丢开回去睡觉,大不了不干了,但为了生计的工人却不能不干。上过夜班之后,笔者总觉得怎么睡精力都没法完全恢复,除了中午实在饿得不行到外面吃饭的那点时间外,都躺在床上。但是,还没等身体恢复过来就到晚上八点了,只能继续架着疲惫的身体,拖着昏昏沉沉的脑袋回到那个冰冷的车间。

  五、工人生活杂记

  人们总说,因为阶级是抽象的概念,所以对它的争论才不见休止。可是,从“一个世界”来到“另一个世界”后,你会感觉到“阶级”的存在是那么的实在、明确。

  1.宿舍里的危床。进工厂后就和其他工人一样住在工厂的免费宿舍里。宿舍的门很破烂,摇摇欲坠,已经失去了上锁的功能。住在宿舍里很难有安全感,每天晚上睡觉的时候笔者都得把自己的钱包和手机放在枕头底下,有时候半夜醒来还得摸摸,检查这些东西是否还在。有过贫穷经历的人都知道,穷人承受意外事故的压力和成本会比富人巨大得多。

  宿舍如果住满的话可住8人,但总共只住了6人。总有一些刚进厂的工友想搬进来住,但剩余两张床铺是危床,已经住不了人了。其实,我们睡的床铺都存在危险,上铺没有栏杆,睡上铺的人有掉下来的危险。很多床架的螺丝固定处都已松动,用点重力就很容易散架。为了让床架更加结实,我们把其中3个上下铺的床首尾并在一起,互相靠着牢固一些。

  下班之后宿舍楼里吵闹非凡。洗澡、洗衣服、打闹的声音交杂在一起,无不显示着工人们从工作岗位上解放出来的兴奋和粗犷。上班的乖顺和下班时的热闹彰显着工人两极的生活世界。也有不少工人下班之后第一时间是躺在床上休息。

  2.6人中有4人没有钱吃饭。这不是夸张,而是客观事实。来工厂三四天后,笔者就不敢在钱包里多装钱了,一般只在钱包里装少于20元的钱,不是帕被偷或被抢,而是怕被人借。这次调研只带了三四百块钱,买了必要生活用品后就只剩两三百块了。刚进工厂没几天,就有3位工友跟笔者借钱,其实,他们不会问你借很多钱,一般最多不会超过100元,更多的时候则是10元、20元、30元或者50元,主要用于生活支出,如吃饭、买生活用品、买香烟等。但是,后来笔者发现借钱的或者潜在借钱的人太多了,那几百块钱根本应付不过来。所以,第三位工友来借钱的时候笔者只能把空空的钱包掏出来给他看。

  工人在经济上的窘迫一方面是因为工资低廉,另一方面是因为物价昂贵。笔者原本以为工人聚集的地方物价应该会比较低,可事实完全相反,这里物价不仅不低,而且高于很多城镇的物价。如笔者学校所在的北京房山区良乡镇,摆在菜市场卖的香蕉经常是一斤3元左右,而这里随便一个水果摊上的香蕉都是一斤4.5元左右。工人在工厂外消费比较多的是快餐,这里10元钱的快餐是最差的,稍好一点的快餐得15元,一般的也要12元。这种物价水平和工人的工资收入显得很不对称。

  据一些长期在深圳务工的工人介绍,每次他们工资上涨的时候,工业区的物价都普遍上涨。比如房租,每次工资上涨后,房租必然跟着上涨。工资和物价的这种灵敏关系是这种工业区的普遍现象。2010年,“两岸三地”高校富士康调查组在他们的调研报告中也提到这种现象,他们访谈的一位工人如此描述:

  “这里房租老是涨价,以前都是170元的,现在都涨到240元了。最近富士康涨工资以后房价就猛涨,涨得太快了,一个小单间涨到400元的都有。我们这边都这样讲,富士康涨的一点工资都被房东吃掉了。”

  事实正如马克思、恩格斯所说:“当厂主对工人的剥削告一段落,工人领到了用现钱支付的工资的时候,马上就有资产阶级中的另一部分人--房东、小店主、当铺老板等等向他们扑来。”

  一些长期在深圳务工的工人向笔者介绍,虽然这些年工资看似涨了不少,但随着物价和房租的上涨,他们实实在在地感觉到的是工资不涨反降。好多年前他们每个月也能拿到2000元左右,而现在物价翻了几倍之后他们的工资也只是2500元左右。

  六、被严重漠视的劳工法律

  1993年,深圳致丽玩具厂的一场大火造成86人死亡,数十人重伤。这场大火后政府于1994年颁布了《劳动法》。2008年,《劳动合同法》也在国内的巨大争议下正式实施。我国开始实行自由劳动市场后,两部主要的劳工法律相隔15年才正式颁布。

  一些大工厂虽然尽量为自己打造“自觉守法”的形象,但仍然存在大量的违法违规事实。比如,“两岸三地”高校富士康调研组经过深入调查发现,富士康的违法行为包括:强制加班、超时加班(违反《劳动法》)、克扣加班费(违反《劳动法》)、滥用学生工(违反《实习见习条例》)、漠视职业安全隐患(违反《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私了”工伤事故(违反《工伤保险条例》)等。这些大集团尚且如此,数量庞大的中小工厂的违法行为更是俯拾皆是。

  有一类行为虽然严重违犯劳工法律,但却司空见惯,劳动者的上班时间和休息休假问题便是典型。《劳动法》明确限定:劳动者“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等。然而,对于中国几亿农民工来说,这样的法律规定具有讽刺意味。“旺季时做死,淡季时饿死”是对当下农民工的普遍写照。以笔者在乐彩厂的16天为例,16天中只因工业区停电时休息了一天,加班总数达到37个小时,这还只是在订单正常季节的加班时间,旺季工人必须毫无选择地为工厂拼命加班,每天加班时间至少从2小时延长到4小时,甚至更长。这样工人单是在岗时间就不少于12个小时/天。工厂可以随时要求工人每餐吃饭时间从一小时压缩到半小时,这边饭刚进肚里,那边就开始投入到紧张的生产中了。

  这种加班制度在珠三角地区并不是特例,而是普遍现象,有些工厂的工人甚至需要毫无节制地加班。老板毫无顾忌地使用工人的劳动力,怎么上班、什么时间上班完全由工厂自由决定,工人没有任何说话的权利,工人唯一的权力就是选择走人。这是生产旺季时的状况。而在淡季,工人只能拿那点不会超过最低工资标准的底薪过日子。订单不稳定是小工厂的常态,这意味着这种工厂的工人随时可能陷入失业或半失业状态。但工人并不能从超额加班或停产中得到经济补偿,因为这种状态一直被视为“正常情况”。

  不为劳动者缴纳或者不足额缴纳社会保险,也是工厂存在的普遍现象。2014年4月14日,东莞裕元鞋厂发生了工人罢工,罢工人数后来达到4万左右,并且裕元集团所在的江西分厂也进行了罢工。罢工的直接导火索是工厂没有足额给工人缴纳社会保险。4月23日,民主与法制网发表了题为《还有多少社保纠纷要靠大罢工解决?》的文章,揭露了山东西王集团不足额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违法事实。笔者所在的乐彩厂没有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是如今工厂的一个大黑洞,这种问题希望不要只在工人举行大罢工之后才引起重视。

  劳动市场上,劳动合同的签订也存在种种违法违规现象。2013年,北京行在人间文化发展中心联合“关注新生代打工者计划”、安全帽大学生志愿服务队,在重庆、成都、西安、武汉、郑州、北京、沈阳进行了大规模的建筑工人调研。在他们有效回收的1445份问卷中,劳动合同的签订率只有17.4%。而且,有些建筑商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的目的并不是为了规范劳动关系,而是为了规避《劳动合同法》的追究。比如,北京建筑工人回答订立劳动合同的247人中,劳动者手中持有劳动合同原件的只有77人,为31%。而劳动合同的签订内容与实际基本相符的只有127人,即有一半的工人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为侵犯工人正当劳动权利的霸王合同。比如,《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而乐彩厂却只是在工人进工厂6个月后才和工人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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