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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磊:地球人都知道咋回事

2013-08-19 11:53:35  来源: 赵磊博客   作者:赵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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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球人都知道咋回事

  赵 磊

 

  敝国有震惊世界的四大发明,还有领先地球的定罪技术。比如那个惊世骇俗的“莫须有”,不啻古代名扬天下,有当代高科技护航,秦侩大官人把这千年国粹送上珠穆朗玛峰,炎黄子孙也只有瞠目结舌的份: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奇葩?

  前一向我看见一篇帖子,记不得何人所写了。讲到“法治”的真谛所在,其实就是两个字:“可恶”,由此曰“可恶罪”。这罪名很不符合普世价值精神,却被鲁迅一眼洞穿并揪住不放。

  大家都知道,鲁迅先生历来是和谐盛世的乌鸦嘴、丧门星。只要有鲁迅掺和,绅士、阔少、姨太太就会像那位活了100多岁的文学大师听见红歌一样,立马浑身筛糠。不好意思,但凡让土豪劣绅郁闷的事情,我就很开心。于是,赶紧放下手中的活去查《鲁迅全集》。果然,在《而已集》中有《可恶罪》一文。

  右派说,鲁迅这老头一贯心理阴暗,要是搁在今天,早就把他给双规了,不定能查出多少卢布来呢。所以,颠倒的历史必须颠倒过来,把岳飞定为民族英雄完全是历史错误、国际玩笑,那岳飞就是一个“残余加余孽”,秦侩相公才是与时俱进的民族大英雄,理由嘛:

  一则,秦侩暗中联络金国做掉岳飞,其实是为大宋国的子民着想。倘若人人都像岳飞一样,动不动就打打杀杀,天朝的经济发展那还不得毁于一旦耶。

  二则,“宁做太平犬,不做乱离人”是对人性的尊重,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稳定因素。汉奸、卖国贼这类名词必须禁止使用,恶意抹黑秦大宰相的爱国贼实在是太卑鄙了。

  三则,给金人当亡国奴不仅是世界和平的保证,而且完全符合普世价值的国际主义精神,何罪之有? 不仅无罪,简直应当追授诺贝尔和平大奖!

  我靠!岳飞成了“可恶之人”,秦侩成了“民族英雄”,这世道夫复何言?只有四个字:完-蛋-玩-艺。

  幸好有鲁迅。鲁迅的确很阴暗,但鲁迅的阴暗来自于现实无边的黑暗。比之“可恶罪”的阴损和黑暗,鲁迅的阴暗又何尝不是一种真正的光明呢?

  现在地球人都知道这个“可恶罪”,但有人就是不知道或者假装不知道地球人其实知道咋回事。他们更不知道,早在86年前,鲁迅先生就已经刻画过他们的嘴脸,从此为“可恶罪”立此存照。


  可恶罪(1)

  鲁 迅

   这是一种新的“世故”。

  我以为法律上的许多罪名,都是花言巧语,只消以一语包括之,曰:可恶罪。

  譬如,有人觉得一个人可恶,要给他吃点苦罢,就有这样的法子。倘在广州而又是“清党”之前,则可以暗暗地宣传他是无政府主义者。那么,共产青年自然会说他“反革命”,有罪。若在“清党”之后呢,要说他是CP或CY,没有证据,则可以指为“亲共派”。那么,清党委员会(2)自然会说他“反革命”,有罪。再不得已,则只好寻些别的事由,诉诸法律了。但这比较地麻烦。

  我先前总以为人是有罪,所以枪毙或坐监的。现在才知道其中的许多,是先因为被人认为“可恶”,这才终于犯了罪。

  许多罪人,应该称为“可恶的人”。

  九,十四。

 

  (1)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二七年十月二十二日《语丝》周刊第一五四期。

  (2)清党委员会,蒋介石国民党为镇压共产党人和国民党内拥护孙中山三大政策的左派分子而设立的机构。一九二七年五月五日,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及各部长联席会议决定,指派邓泽如等七人组织中央清党委员会。五月十七日,该会正式成立,各省也先后组成它的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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