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气人!女子因举报家乡环境问题获刑 还成“涉恶势力”
李思侠是陕西某国企职工,因举报安康石泉县双喜村两家石料厂无证开采、损毁道路、污染环境,并且代理村民向石料厂索赔,2019年被石泉县法院判寻衅滋事罪,有期徒刑2年半。
检方起诉书显示,2017年和2018年,李思侠两次参与组织村民在村道设立限宽墩,阻止矿山车辆通行。在2018年的双喜村两委换届选举中,李思侠因护路事件深度介入村两委选举。
记者了解到,一审宣判后,李思侠不服,提出上诉,李思侠的代理律师继续为其做无罪辩护。
日前,此案二审开庭审理结束,李思侠7月28日收到安康市中级法院下发的《刑事裁定书》。
7月28日,安康中院:撤销本案一审刑事判决,发回重审。图/受访者提供
安康中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且在案件审理中违反诉讼程序。裁定撤销一审刑事判决,发回重审。
两家石料厂污染环境起纠纷
陕西省安康市石泉县城关镇双喜村,位于秦岭南麓的大山深处,这里是今年57岁的李思侠的老家。作为村里第一位大学生,李思侠曾是长庆油田的一名工程师。
2008年,入驻双喜村的两家石料加工厂,开始影响当地村民的生活,也改变着李思侠的命运。
政府文件显示,2008年上半年,石泉县国土局通过公开挂牌方式,对城关镇青山沟建筑用石料矿采矿权进行出让。当年3月和5月,西安商人郭某以竞拍方式,取得了两处石料矿的采矿权。之后,郭某又授权邱兴银对其中一个采矿点进行开采,二人自负盈亏。
多名村民告诉记者,邱兴银是时任双喜村的村主任。
2009年,两个石料厂投入运营,但采矿许可证一直没有办下来,直到6年后的2015年2月10日,其中一家石料厂才拿到采矿许可证。
石料厂的出现改变了当地村民的生活。显而易见的是,运石卡车破坏了村路。
由于双喜村地处大山深处,村里唯一的土路是当年村民集资修建的。2007年,当地政府又出资修成了水泥路。
石料厂的出现,改变了人们的出行。不断出现的运石卡车破坏了公路,还导致公路晴天是尘土,雨季是泥泞。
还有村民反映,石料厂出现后不久,当地村民的饮用水出现浑浊。
据了解,直到2018年5月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督查组和当地领导前往双喜村视察后,当地村民的饮水问题才得以改善。
村里的石料厂出现后不久,包括李思侠母亲在内,多名村民家的耕地遭到破坏。
李思侠家属说,由于村道被破坏,雨后大量石渣被冲进田内。有的村民家是水田,石料厂阻断了水源,导致田地无法耕种。
也正是因为母亲家的田地被破坏,李思侠开始卷入这场与两家石料厂的纠纷中。
10年维权抗争 竟成“涉恶势力”获刑
当地村民说,由于运送石料的卡车毁坏村道,还污染当地的耕地和环境。不知如何维权的村民,找到了已经在西安定居多年的李思侠。
此后,李思侠参与其中,和村民一起开启了与石料厂将近10年的抗争。在部分村民口中,李思侠是“为民请愿的环保卫士”。
检方起诉书却显示,从2013年起,李思侠通过网络发帖、上访举报等方式,不断反映当地石料厂无证开采、损毁道路、污染环境,并且代理村民向石料厂索赔。
2018年9月,李思侠被当地警方带走。2019年2月27日,李思侠案在陕西省石泉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在法院当日发布的宣传稿中,此案被称为“石泉法院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审理的石泉县首起涉恶案件”。
2019年6月13日,安康石泉县法院对此案一审宣判。一审法院并没有认可对李思侠等人“恶势力”的指控,但仍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李思侠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另两名村民也因此获刑。
好路变成豆腐渣 作为村里考出来的大学生 不能不管
李思侠表示,虽然户籍不在双喜村,但是作为村里第一个考出去的大学生,村里环境遭到破坏,她有义务参与维权,“落叶归根,不管走到哪里,我都是那里的人。”
李思侠其人。图/受访者提供
也有人劝她别瞎掺和,她却表示自己不能坐视不管。“我理解村民修这个路的时候是多么艰辛,几辈人用锄头挖出来的,现在就走了一年就压坏了,十分心痛。如今这个路从好路变成豆腐渣,烟雾漫天,不能不管。”
叮咚 综合自生态中国网、潇湘晨报、上游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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